Page 402 - 青田县志(198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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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2007)
图4-6-18 1990年一季度居民用电的统配电票: 左为5度面值、右为1度面值
1996年,居民生活用电量增长过快,电价结构和电力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为缓解负担过重问
题,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由每度0郾30元调整为0郾45元,农村居民由每度0郾29元调整为0郾44元。2000年,
按省政府要求深化改革电费电价,规范执行电价流程,统一销售电价水平;并对小水电、小火电上
网价格实行分类指导;清理整顿加价问题。同年,开始城镇居民 “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实施同网同
价前期准备。
2002年,根据《关于印发实现城乡
用电同价指导意见的通告》(计价格
〔2000〕364号),县电力公司完成农村电
网改造工程和城乡用电同价方案编制,
同年6月1日起,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开始
按照城镇居民生活用电到户价执行,同
网同价取得实质性突破。2003年,对工
业企业实行青田县峰谷电价调整方案,
在时段设置上由两时段改为六时段,调
整后大工业尖峰低谷电价 比为3颐1。
2004年,为缓解购电成本上升、抑制高
耗能行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对除居
图4-6-19 供电局为敬老院开展用电服务(2007)
民生活、农业生产等以外用电进行价格
调整,居民生活用电扩大到包括幼儿园、所有中等教育的教育用电,恢复对电解铝、铜、卤碱等高耗
能企业征收农网还贷基金;并对抄表工作流程、电费复核管理进行了明确限定;一户一表居民生活
用电开始实施阶梯电价。
2005年,为促进有序用电措施的贯彻落实,对承担有序用电任务的两部制电力用户试行电费
补偿。2006年,国家发改委决定适当调整华东电网电价水平,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
高1郾89分,用于疏导煤运价格上涨引起的电价矛盾,适当调整销售电价分类和结构;扩大峰谷分时
电价执行范围,大工业、普通工业用户除另有规定以外全部执行六时段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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