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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记 · 1519 ·
丽水县文化大革命纪略
1965年
11月10日,上海《文汇报》发表姚文元的《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的文章,成为发动文
化大革命的导火索。
1966年
5月16日,中共中央下发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简称“五一六通知”)。“五一六
通知”成为“文化大革命”的纲领性文件。要求全党高举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旗帜,彻底
揭露批判反党反社会主文反动立场,彻底批判学术界、教育界、新闻界、文艺界、出版界的资
产阶级反动思想,夺取这些文化领域的领导权。
5月25日,浙江省委派人来丽水向地委委员和各县委书记传达《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通知》(即5·16通知),全国开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5月31日后,地委及各县相继建立“文化大革命办公室”,丽水县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中
共中央通知。
6月10日,丽水中学及在丽部分大中专学校,开始集会声讨北京“三家村”(指邓拓、吴晗、
廖沫沙)。
6月18日,丽水县各学校部分学生开始书写大字报。
6月20日上午,丽水中学校园贴出许多大字报,矛头指向学校领导及学校规章制度。高
三(1)班部分学生写的《踢开党支部闹革命》大字报,轰动校园,少数教师到高三(1)班教室和
学生辩论。
6月21日,丽水县委根据中央、省委指示及学校的文革动态,向丽水中学等学校派出工作
组。学校掀起写大字报高潮,批判当权派及少数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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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县委先后于6月30日、月5日、月3日召开常委会,组织学习“五·一六”通知和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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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上的有关文章,并按照浙江省委、丽水地委指示精神,研究如何在全县贯彻“五·一六”通知
精神。
截至 7 月 3 日,县委召开全县全民所有制单位党员干部会议,494 名党员敞开思想讨论
“文化大革命的形势、意义、性质和义务。”
7月8日,驻丽中工作组经过调查并宣布“丽中6·20事件”是反革命事件,上级和工作组
支持学生运动。8月24日,县委1名副书记到学校宣布,根据中央、省委指示,撤销工作组织。
7 月 31 日,丽水县委召开全民所有制单位党干部大会,到会 494 人,学习文化大革命文
件,统一认识,参加运动、抓革命、促生产。
8月初,林校、农校等学校红卫兵成立丽水地区中等学校革命造反司令部。
8月5日,毛泽东发表《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