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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批修”“批资本主义复辟势力”“批多种经营”为内容的学习班。
10月16日,丽水革联总发出恢复革命大联合谈判的倡议。
10月22日,丽水革联总和驻丽部队组织召开13000余人的“拥军爱民”大会,会后进行游
行。同时,中国人民解放军20军411部队进驻丽水,支持革联总。
10月底,丽水县响应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学大寨”号召,组织三批共300多人到大寨参
观学习,推广大寨“标兵工分”“自报公议,突出政治”经验。
11月2日,丽联总与革联总在丽水县建筑公司发生武斗,死1人,伤7人。
11月3日,丽水军分区、351部队、县人武部、411部队组织丽水革联总、丽联总代表,就立
即制止武斗进行谈判,达成4条协议。
11月中旬,地区机关部、委、办、局领导干部32人被诬为“保皇团”进行批斗。
12月12日,地区机关开始解放县(处)级领导3人。
12月20日,丽水县革命委员会筹备办公室成立。
12月31日,丽联总宣布被吸收为省“红暴”组织,打出“浙暴丽联总”旗号。
1968年
1月6日至8日,丽水县工人革命派召开工人革命派代表会议,宣告成立丽水县工代会。
兄弟市、县代表应邀参加了会议。
1月10日至13日,丽水县贫代会召开,宣告丽水县贫代会成立。
1月17日至20日,丽水县红卫兵代表大会召开,宣告成立丽水县红代会。
1月19日,丽水县第一个基层红色政权——均溪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诞生。
1月22日,在丽水少数民族师范校园内两派发生武斗,死1人,伤32人。
2月16日,浙江“省联总”和“红暴派”代表在北京达成革命大联合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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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月7日,丽水革联总、丽联总两次达成“立即上交武器,制止武斗和举办毛泽东
思想学习班的协议”。
3月15日,在碧湖松坑口村“丽联总”和“革联总”发生武斗。
4月3日,丽水“丽联总”和“革联总”两派在城关西山背、桃山发生武斗,死5人,伤32人。
4月15日,地区公安局、检察院、中级法院实行军事管理,各县公、检、法也相继实行军事
管理。
5月18日,浙江省革委会向各县贫下中农赠送《毛主席语录》,丽水县普遍开展“三忠于”
活动,掀起“早请示、晚汇报”,跳忠字舞、请毛主席像章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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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万人在人民广场集会,热烈庆祝丽水县革命委员会成立,解广恩任县革委会
主任,常委13名,委员35名。革命造反派代表田新友等人也成为县革命委员会的班子成员,
田新友担任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
8月10日,丽水县革委会成立“清理阶级敌人领导小组”。
8月下旬,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丽水县各中小学,实
行工人、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并实行老师回乡任教,记工分报酬制。
9月19日,“丽联总”和“革联总”在大港头灵山发生武斗,死12人,伤3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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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6日,丽水县33个人民公社、个镇先后成立革命委员会,实现全县城乡一片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