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5 - 开化古籍丛书之三:皇宋事实类苑(40—78 卷)
P. 165
· 160 · 开化古籍丛书 《皇宋事实类苑》卷第五十三 · 161 ·
某幸已有子,请代兄行。”遂战殁塞上。时栖云方三岁,后其母再嫁,栖云鞠 张诚
于伯母,如事其母。伯母亡,栖云葬之,又招魂葬其父。庐于墓次,终身哀慕
不衰。县令苏辙以俸钱买地开阡,刻石表之。河中尹浑瑊上其事,诏加优赐, 郓州须城县杨村民张诚者,其家自绾至诚六代同居,凡百一十七口,内外
旌表门闾,名其乡曰孝悌,社曰节义,里曰敬爱。栖云生岳,岳生君儒,君儒 无间言,衣裳无常主。旦日,家长坐堂上,率子弟而分职事,罔不祗勤。张氏
生师正,自岳至师正,四世庐墓。五世孙厚、六世孙雅、七世孙文、八世孙敬 世无冠冕者,不读书,耕田捕鱼为业,无蓄积,岁给一岁,而能人人孝悌友顺。
真、九世孙直、十世孙宗明。庆历初,本府奏自栖云十世同居,显有孝行。仁 六世,几二百年,百余口,无一日少异,亦可尚也。
宗诏赐旌表,复其徭役。十一世孙用和、十二世孙士明、十三世孙德。自宗明
至德,又三世,自庆历至今又五十余年,而其家孝友如故。姚氏世为农,无为 曹修古女
学者,家不甚富,田数十顷,聚族百余口,子孙躬耕农桑,仅给衣食。历三百
余年,无人异辞者,经唐末五代,兵戈乱离,而子孙保守坟墓,骨肉不相离散, 曹修古,明道初为御史知杂,上书乞庄献太后还政,谪守兴化军,暴疾终
求之天下,未或有也。永乐,熙宁初并隶河东。余元祐中知河东,以状列于府, 于室。家至贫,死之日,无衣以殓。郡之寮属,若吏民之贤者,莫不号慕叹惜,
乞特敷奏,下其事史官,重加旌表,特免户下役钱,以旌孝义,以厉风俗。状 相与出钱帛数十万赙其家。曹女年始笄,泣语其母曰:“先人忠节名天下,不
下尚书,不报。并《渑水燕谈》。 幸以直言谪死。且君子不家于丧,安可受此以浼我先人之全德哉?”哭不已,
谢而遣之,吏民固请,卒不受一钱。其纯孝高识如此。曹,建安人,四御史之
莫节妇 一也。并《渑水燕谈》。
翰林朱昂尝撰《莫节妇传》,大为人伦之劝。节妇莫,少归周谓。谓昭州人, 卫融
布衣,谒太祖,召便殿试时务,大称上旨,擢赞善大夫。当天造之初,凡所任
人,处置从便。符彦卿暴恣不法,除谓为属邑永济县令,俾绳之。彦卿闻其来, 卫融,字明远,太原刘崇相国。刘均助李筠,融为王师所擒,太祖责谓何
魂胆俱丧,鞬櫜郊迓,谓但揖于马上。果境上数强盗劫财伤人,彦卿受赂,纵 故赞成刘均助李筠,对曰:“犬各吠非其主,臣四十口受刘氏温衣美食,不忍
之使逸。谓出令,敢有藏盗者斩,不数日,获之,不解府,实时斩决,以按具 负之。陛下纵不杀臣,岂为陛下用?臣今得路,必走河东。”太祖怒,以铁
奏,太祖大壮之。兴国二年,诏遣副广南罗延吉为转运副使,以定岭寇。时奔 击其首,遣曳出戮之。融厉声曰:“大丈夫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太祖
命赴道,不与莫别,后委寄繁剧,岭塞驰走,不还于家二十六年。父欲夺莫嫁之, 谓左右曰:“此忠臣也。”命释之,召于御坐前,以万金良药亲傅其疮,赐袭衣
莫泣谓曰:“吾夫岂碌碌久困者邪?食贫守死以伺之。”父不敢强,莫执礼事舅 金带鞍马。既而太祖欲放融归,乃先遣融为书以谕钧候周光逊等,即遣融去,
姑益谨,闺壸有法。家素贫,莫岁事蚕绩,得丝则机而为杼轴,勤俭自营,生 不报。乃复授融太府卿,赐第京师。
计渐盛。子长,筑舍于外,置书,命师教之。后产业益丰,舅姑将老,选美丘
大为寿坎,松槚茂密,尽得其制。又为其夫创上腴田数百顷,水竹别墅,高阁 崔翰
相望。然谓在路,亦修高节,以莫二十六年间,毕一婚二嫁,皆清望之族。殆
谓归,俱已皓首,劝夫偕老于家林焉。 崔翰,京兆人,以镇安军节使充高阳关都部署,召还,以疾留京师。疾间,
请见上曰:“臣以身许国,不愿死于家。”太宗壮之,复令之任。翰骁勇有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