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宅 原位于鹿城区高盈里 11 号,数学家谷超豪少年时 曾生活于此,2006 年迁建于白鹿洲公园东北角。宅院 建于清中期,为两进合院式民居,坐西朝东,建筑面 积 650 平方米,平面布局严整、匀称。门厅、正厅为 单层硬山建筑,厢房为三间两层楼房,抬梁穿斗式梁 架。宅内用花墙分隔成八个大小不一的天井,其中布 置水井、花台、草木,庭院幽深逸静。谷宅用材精良、 装饰简朴细致,为典型的温州城区传统民居宅院建筑。 2000 年 4 月,谷宅被列为温州市第四批文物保护 单位。 060 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