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7 - 光绪太平续志(志书)
P. 117

光绪太平续志卷之二


              化其朴野之风,靖其嚣陵之气焉。特有其名而亡其实,主讲者苟利
              脩金,不以造就人材为己任;来学者徒骛声华,不以读书行己为兢兢,

              盖书院之弊也久矣。苟能鉴其弊而振起之,则人才之成,究于是乎在。
                  鹤鸣书院 在城东南隅儒学左。详见《戚志》 。同治间,知府刘璈、
              知县戴恩濬详定章程,刊示晓谕。光绪初,知县孙晋梓增置田亩,
              奖诱后来,又于草租项下拨入经古奖赏钱陆拾千,增山长束金钱肆

              拾千,自此经费愈众,弦诵之声彻阛阓矣。戴令恩濬《详定书院章程》碑 :为遵
              札出示晓谕事。案准儒学移奉府宪刘札 :“案查核减粮价案内平馀项下,酌留该县鹤鸣、宗文两书院

              膏火奖赏等项钱陆佰千文,已奉抚、藩各宪核定准给饬知在案,札知该学遵照迅即移取前项钱文,按
              月转给书院董事散给。一面谕饬该董务将按季收放数目造具细册送学转报本府备查。该学先将奉札遵
              办缘由具详立案,并勒石以垂久远,毋违。”等因下学。奉此,敝学遵即饬知两书院董事公同酌议条
              规,备文造册禀请,详奉府宪批 :“查阅会议章程各条尚臻妥善,仰即督同各董事实力奉行,毋任始勤

              终怠,是为至要,此缴。”等因,转移过县。准此,合行出示晓谕。为此,仰鹤鸣、宗文两书院董事及
              肄业生童知悉 :须知酌留膏火,鼓励人材,务各业精于勤,以酬宪德 ;一面遵奉后开详定章程,实力
              奉行,毋稍始勤终怠,是为至要,本县亦有厚望焉。特示。 一、此项平馀钱陆佰千文,已奉核定章

              程酌留县库,须于每年开课前尽数移交,由学取具收领,率同绅董分存各典,按月支取转给,并将各
              典分存数目开报备案,以便稽查而杜侵蚀。 一、鹤鸣、宗文两书院各给钱叁佰千,为每月院课膏火
              奖赏,一岁十课,每课给钱叁拾千。其山长斋课,仍由书院另款给奖。 一、两书院每月县、斋各一

              课,鹤鸣朔日县课,初十日斋课。宗文望日县课,二十五日斋课。如有抄袭刻文,将名扣除。 一、
              县课各取内课生员二十名,膏火各给钱三百文 ;外课生员三十名,膏火各给钱二百文 ;内课童生二十
              名,各给钱二百四十文 ;外课生三十名,各给钱一百陆拾文。馀为附课,俱随课升降。每课共计膏火

              钱二十一千六百文。馀钱八千四百文,以五千为生员前列奖赏,以三千四百文为童生前列奖赏。如县
              主另行捐廉给奖,不入并计。 一、县课膏火奖赏于斋课缴卷时给发。如斋课不到,即行扣除。其扣
              存钱文并入决科奖赏,以儆旷课而励精勤。 一、两书院肄业生童,须由县开课取定。如有路途遥远
              未即如期应课,准于山长开课日补到,以后不准再补。 一、凡遇考试停课,将膏火、奖赏钱文存留,

              俟作乡试前决科奖赏 一、两书院向章,凡邑中无力寒士有志肄业者,无论已未取入内课,均准其留

                                                                         107




                   立飞图文 一校 成品尺寸:148×210mm 版心:110×167mm 26 行 ×29 字 字号:10.5 磅 书宋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