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1 - 光绪太平续志(志书)
P. 321

光绪太平续志卷之八


                  正统七年岁在壬戌夏五月吉旦
                   右碑在曹溪,共二十八行。文二十一行,行五十三字。铭三

              行。题名三行。年月一行。下半截字多漫漶。今依黄文简公《介轩
              集》补之。
                  县尹袁公祠记  太平县尹袁公祠记
                  吾友敬所陈先生儒珍,愤郡邑之失职,痛吾民之受害,间尝进

              其弟儒敷而谓之曰 :“今安得有若吾旧令尹袁公者!盖公之始至也,
              吾犹为县诸生。见强盗有诬指李轩                  [ 一六]  等二十三人者,司府官已锻
              炼成狱,公力为辨理,至纳冠带以去就决之,曰 :‘民冤如此,何以

              官为!’一时傍观者为之泣下。轩                  [一七]  等卒得白。於乎!今之以非
              辜连坐陷民于死者何限,尚有若公者乎!备倭张总督勇,以沿海仓
              粮腐折者责偿于民,郡县莫之敢后,公独据法与抗曰 :‘粮在仓而

              责之民,吾官可去,吾不能以此令民矣。’张亦卒无如之何。於乎!
              今之以非法催科毒民至死者何限,复有若公者乎!黄岩县界有贼杀
              捕盗官姜昕者,民惊惧甚,几至激变。公亟至其地招谕之曰 :‘独杀

              人者死耳,吾为尔白之,无忧也。’上之人卒从其言,民以不扰。於
              乎!其视今之坐视秦越,方且援据延蔓,因而利之,死其民而不顾
              者,何如哉?他若新学校以敷教,祠乡贤以厉俗,明保伍以纠察奸细,
              修水利以预备凶荒,劝善而表孝行之墓,惩恶而严盗贼之刑,凡若

              此者,盖无所不用其心。遂至民怀其惠,吏畏其威,数年之间,政
              通人和,邑以无事,公堂昼静,县门洞开,而邻邑亦仰之若父母矣。
              至其以忧去官,则即日戒道,行李萧然,虽假贷以给,而赆赙一无所受。

              於乎!今之所谓能吏者,有其一二亦足为难,况能若是其盛者乎!
              抑吾尝闻之公曰 :‘濂闽诸老先生及民之政,皆汉唐循吏所未能到,
              吾徒有志于民,而不是之法皆苟而已。’噫!此公所以度越流辈而卓

              然为我国家一代循吏者乎!於乎!公今已矣,吾亦退老于家,无能

                                                                         311




                   立飞图文 一校 成品尺寸:148×210mm 版心:110×167mm 26 行 ×29 字 字号:10.5 磅 书宋
   316   317   318   319   320   321   322   323   324   325   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