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 - 光绪太平续志(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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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太平续志卷之二


                                        公 署

                  州县之宰,视古者百里之侯,其临民出治之区,固有体焉,而
              非可因陋就简为也。而下此者,秩既卑,则制亦杀,如县丞署、典

              史署是矣。至若教官陈设俎豆,有经理文庙之责,武官建牙秉纛,
              职在治兵,《戚志》教官署附载学校,武官署并归营制,以类相从,

              厥体允合,今不复详。馀如巡检司署、盐场使署、医学署、布政按
              察分司、府公馆、买纳场厅、押袋厅、河泊所,废者废,因者因,
              其无改革兴建者不著。
                  县署 道光十四年,飓风作,大堂圮。十五年,知县周恭先重建,

              邑绅林茂冈、潘景和董其事。堂高三丈六尺。咸丰十一年十一月初
              七日,土匪入城,焚烧大堂。兵燹后,规模草创,修葺未遑。同治九年,
              知县吴俊议兴建,选五局绅士董其事。堂高五丈,四柱木大可十围,

              名其堂曰“作新堂”。两旁为银米柜,每届上下忙征收鞭粮,乡民
              于此投纳。堂东为财神庙、常平仓,西为黄公祠、永丰库。堂前甬
              道中为戒石亭,翼以两廊。东廊楼屋八间,为吏、户、礼房,堂招

              科  [一]  ;西廊楼屋八间,为兵、刑、工房,承发科。戒石亭稍前,东
              为土谷祠,西为典史署。再前为仪门。听审所在仪门外东,禁狱在
              其西。狱屋凡二十馀间,中有萧王堂。仪门前为大门。大门两旁为

              榜廊。偏东为元坛庙。又前为屏墙。距屏墙数武为牧爱坊。作新堂
              后为川堂。川堂后为日新堂。日新堂东为厨房,西为花厅,前有戏台,
              今毁。日新堂后,通以川堂,内为又新堂。再内为上房,楼屋五间,
              有退思堂。日新堂后,东为花厅,知县贺允璠颜曰“又思”。东花厅

              北有平屋两进,为幕友房。外缭以周垣,锁钥森严,称体制矣。
                  附论 :县治通计屋凡二百馀间,皆吴公俊集绅筹建,其规模之
              宏壮,实前此所未有。盖宣布教条,听理讼狱,体固不可亵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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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飞图文 一校 成品尺寸:148×210mm 版心:110×167mm 26 行 ×29 字 字号:10.5 磅 书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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