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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阳镇志


                                                        1989 年
                    6 月 28 日    镇计划生育协会成立。

                    8 月 25 日至 29 日   泰顺县建筑陶瓷二厂举行电热焜道窑技术会审,省内外专家 10 多人
               参加。

                    8 月 28 日    苦岭下引水工程建成,罗阳镇 3 万人生活生产用水得到供应。
                    11月底至12月初   平均每天有县、镇干部群众400多人参加清理学前溪和赤沙溪义务劳动。

                    12 月 4 日   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罗阳镇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学前溪、赤沙溪管理的通
               告》。“通告”规定六项“禁止”和一个“必须”:禁止向溪流倒垃圾废水、禁止在溪边种植

               作物、禁止在溪岸搭设棚架、禁止在溪中放养禽畜、禁止在溪岸宰杀禽畜、禁止毒电炸鱼,沿
               溪单位居民必须对溪流保洁实行“门前三包”。

                    12 月 26 日    县计划经济委员会批复同意罗阳镇在北外村茯苓岗建设公墓,建筑面积 3500
               平方米。

                                                        1990 年

                    1 月 2 日至 3 日    浙江省副省长许行贯到泰顺检查扶贫工作,考察镇属泰顺县建筑陶瓷厂。
                    2 月 22 日    罗阳镇获“三优”先进集体一等奖,奖金 500 元。

                    3 月 20 日至 22 日    中共罗阳镇第七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中共罗阳镇第七届委员会。
                    3 月 31 日    镇属泰顺县建筑陶瓷厂产品参加全国 A 级评估。

                    4 月 2 日至 4 日    镇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到会代表 92 人。
                    4月14日    县政府下拨给罗阳镇救灾成品粮5000公斤,县民政局拨给罗阳镇救济衣服1车。

                    5 月    镇环卫所职工彭林花被评为“浙江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先进工作者”。
                    6 月    镇属泰顺县建筑陶瓷厂产品彩釉地砖获“国家 A 级产品质量荣誉证书”。

                    9 月 13 日晚至 14 日晨    罗阳镇降特大暴雨,溪水猛涨,南外村 28 户 40 榴房子被毁,全
               镇倒塌房屋 104 间,219 人无家可归,粮田受损 3500 亩,泰峰陶瓷厂、镇综合厂、建筑陶瓷厂

               被淹,共计经济损失约 256 万元。
                    9 月 20 日   12 号台风造成罗阳镇灾害:毁坏防洪堤 2.50 公里、渠道 9.50 公里、堰坝 10

               处 105 米、翻水站 3 座、民间道路路基 20 处;道路塌方 29 处;山体滑坡 50 多处;倒塌房屋
               60 多榴。

                    10 月    罗阳镇在市容镇貌达标考核中被评为“环境卫生优胜单位”,温州市城建委授予
               锦旗。

                    12 月 15 日    罗阳镇召开台属台胞座谈会,成立罗阳镇台属台胞联谊会。
                    12 月 24 日    罗阳镇白溪村实施飞播造林,由省民航局执行,飞播面积 280 公顷(4200 亩)。

                    是年    罗阳镇被评为温州市造林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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