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罗阳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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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阳镇志
1989 年
6 月 28 日 镇计划生育协会成立。
8 月 25 日至 29 日 泰顺县建筑陶瓷二厂举行电热焜道窑技术会审,省内外专家 10 多人
参加。
8 月 28 日 苦岭下引水工程建成,罗阳镇 3 万人生活生产用水得到供应。
11月底至12月初 平均每天有县、镇干部群众400多人参加清理学前溪和赤沙溪义务劳动。
12 月 4 日 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罗阳镇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学前溪、赤沙溪管理的通
告》。“通告”规定六项“禁止”和一个“必须”:禁止向溪流倒垃圾废水、禁止在溪边种植
作物、禁止在溪岸搭设棚架、禁止在溪中放养禽畜、禁止在溪岸宰杀禽畜、禁止毒电炸鱼,沿
溪单位居民必须对溪流保洁实行“门前三包”。
12 月 26 日 县计划经济委员会批复同意罗阳镇在北外村茯苓岗建设公墓,建筑面积 3500
平方米。
1990 年
1 月 2 日至 3 日 浙江省副省长许行贯到泰顺检查扶贫工作,考察镇属泰顺县建筑陶瓷厂。
2 月 22 日 罗阳镇获“三优”先进集体一等奖,奖金 500 元。
3 月 20 日至 22 日 中共罗阳镇第七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中共罗阳镇第七届委员会。
3 月 31 日 镇属泰顺县建筑陶瓷厂产品参加全国 A 级评估。
4 月 2 日至 4 日 镇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到会代表 92 人。
4月14日 县政府下拨给罗阳镇救灾成品粮5000公斤,县民政局拨给罗阳镇救济衣服1车。
5 月 镇环卫所职工彭林花被评为“浙江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先进工作者”。
6 月 镇属泰顺县建筑陶瓷厂产品彩釉地砖获“国家 A 级产品质量荣誉证书”。
9 月 13 日晚至 14 日晨 罗阳镇降特大暴雨,溪水猛涨,南外村 28 户 40 榴房子被毁,全
镇倒塌房屋 104 间,219 人无家可归,粮田受损 3500 亩,泰峰陶瓷厂、镇综合厂、建筑陶瓷厂
被淹,共计经济损失约 256 万元。
9 月 20 日 12 号台风造成罗阳镇灾害:毁坏防洪堤 2.50 公里、渠道 9.50 公里、堰坝 10
处 105 米、翻水站 3 座、民间道路路基 20 处;道路塌方 29 处;山体滑坡 50 多处;倒塌房屋
60 多榴。
10 月 罗阳镇在市容镇貌达标考核中被评为“环境卫生优胜单位”,温州市城建委授予
锦旗。
12 月 15 日 罗阳镇召开台属台胞座谈会,成立罗阳镇台属台胞联谊会。
12 月 24 日 罗阳镇白溪村实施飞播造林,由省民航局执行,飞播面积 280 公顷(4200 亩)。
是年 罗阳镇被评为温州市造林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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