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下洪乡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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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 例







                  一、本志编写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思想,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的立场、观点,依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的精
              神,遵照“通贯古今,详今明古”的原则,如实纪述。

                  二、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诸体裁,依章、节、目序列编写。以文为主,表随文出,附
              录置文后。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中华民国(含民国)前以朝代、年月日顺序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

              成立后,依年、月、日顺序编写。日期不详者列于月末,月份不详者列于年末。
                  三、记述范围,主要记述2010 年前下洪乡所辖区域的自然环境、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的历史
              和现状。坚持“越境不书”原则,但兼记个别与本境相连的域外事。

                  四、记事时间,上不设限,下至2011 年 3 月下洪乡并入罗阳镇,个别重大事项适当下延。
                  五、本志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采用历史纪年法,括注公元纪年。之后,采用公元纪年法。

                  六、计量单位,尽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按照 1993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标准·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GB3101—93》执行。农(林)业中土地面积单位
              沿用民间惯用计量单位 :亩(666.70 平方米)。

                  七、数字的采用 :凡有统计数字的,均采用统计数字,无统计数字时则采用部门数字。 采
              用 1995 年12 月颁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GB/T15835-
              1995)。

                  八、专有名词,首次出现用全称,以后多次出现用简称。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员会、中国共产
              党温州市委员会、中国共产党泰顺县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下洪乡委员会分别简称为省委、市委、县
              委、乡党委。浙江省人民政府、温州市人民政府、泰顺县人民政府、下洪乡人民政府,分别简称为

              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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