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南院乡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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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院乡志


                     1980 年

                     9月17日  中共泰顺县委发文:曾瑞汪同志免去毛垟公社党委书记职务,任岳巢公社党委书记;
                刘齐祺同志任毛垟公社党委书记,免去毛垟公社革命委会副主任职务。蔡朝库同志任毛垟公社革委会

                主任,党委副书记。

                     1981 年

                     3月  毛垟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改称为毛垟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0月22日  毛垟人民公社更名为南院人民公社,驻地南院。

                     1984 年


                     5月  南院人民公社党委改称为南院乡党委。
                     同月15日  中共泰顺县委发出通知,撤销人民公社,改建乡一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原大队一级
                建立村民委员会。自此,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由“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正式改为“双层经营、户为

                基础”。

                     1985 年

                     6月25日  中共泰顺县委处理地下党遗留问题办公室发文:关于谢兆镜等22位同志党籍问题处理
                的批复称:谢兆镜、林同友、钱庆以、金超庆、占纪四、谢兆聪、林启村、林启桃、钱其拼、舒成

                期、舒成柏、钱永相、钱方碉、林同庭、林文衍、陈元顺、陈斯前、毛早泽、舒成出、陈昌泉、占正
                发、钱永处等22位同志1935年入党。入党后不久,因斗争环境变化脱离了党组织,至今已有四十年,
                时间较长,有关老同志已去世,现已无法得到可靠证明。根据中发〔1982〕24号文件规定,他们党籍

                不能恢复,他们历史上对革命事业作过贡献应予承认。
                     12月25日  泰顺县民政局通知:岩头村董道快同志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追认为革命烈士。

                     1987 年

                     5月10日  南院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

                     1988 年

                     1月  南院乡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1990 年


                     3月18日  中共南院乡第八届代表大会召开。

                     1991 年

                     中共温州市委发〔1991〕85号《关于加强农村经济合作社建设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1992 年

                     5月27日  全县于四月底着手进行的“撤区扩镇并乡”工作,正式确定“撤扩并”方案,由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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