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洲岭乡志
P. 3
凡 例
一、本志编写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思想,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
物主义的立场、观点,依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书质量
规定》的精神,遵照“通贯古今,明古详今”的原则,如实纪写。
二、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诸体裁,依章、节、目、子目、微子目序列编
写。以文为主,表随文出,附录置文后。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中华民国(含民国)前以朝代、
年月日顺序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依年、月、日顺序编写。日期不详者列于月末,月
份不详者列于年末。
三、记事范围,主要记述 2010 年洲岭乡所辖区域的自然环境、经济、社会、人文的历史
和近况。坚持“越境不书”原则,但兼记个别与本境相连的域外事。
四、记事时间,上不设限,下至 2011 年 5 月洲岭乡并入罗阳镇,个别重大事项适当下延。
五、本志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采用历史纪年法,括注公元纪年;之后,采用公元
纪年法。
六、计量单位,尽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部分沿用各时期民间惯用计量单
位。如亩(666.70 平方米)、担(50 公斤)。
七、专有名词,首次出现用全称,以后多次出现用简称。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员会、中
国共产党温州市委员会、中国共产党泰顺县委员会、中国共产党洲岭乡委员会分别简称为省
委、市委、县委、乡党委。浙江省人民政府、温州市人民政府、泰顺县人民政府、洲岭乡人
民政府,分别简称为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乡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