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 - 泰顺县教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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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
               学发展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全面、系统、准确、客观地记载泰顺县
               教育事业发展的历史进程和现状。
                   二、详今略古,记事上限力溯事物之发端,下限截至2012年。

                   三、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行文中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简化字和标点符号。计量单位名称、符号
               的书写,按1993 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标准——《量和单位》(GB3100-3102-93)的规定执
               行;数字用法遵循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2011年)。
                   四、采用的体裁有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力求突出地方特色。大事记采用编年体,其

               他章节采用横排门类、纵写史实的记述方法。本志共设14章52节,彩图集中排列于正文之前,大事记
               位于第一章之前。“少数民族教育”和“民办教育”作为泰顺教育的特色独立成章,置于第八章和第
               九章。
                   五、清代以前纪年用朝代年号,年月日用农历,以汉字书写;民国纪年,以阿拉伯数字书写。以

               上纪年均加注公元纪年。
                   六、地名、政区、机构、职务等一概使用当时的称谓,部分专业名称首次出现时用全称,以后
               使用习惯简称。“中共”为“中国共产党”的简称,“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
               府”“县委”“县人民政府”“局党委”分别指中共浙江省委员会、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共温州市委

               员会、温州市人民政府、中共泰顺县委员会、泰顺县人民政府、中共泰顺县教育局委员会,“省教育
               厅”指浙江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指温州市教育局。“省”“市”“县”分别为浙江省、温州市、
               泰顺县的简称。
                   七、第十四章“教育人物”分传略、简介两个层次。传略收录泰顺县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有突出

               事迹和影响者,以卒年为序;简介收录泰顺籍从事教育事业的教授、教育专家、特级教师、全国优秀
               教师等,以生年为序。
                   八、资料主要取自档案、文献、志书、报刊及经考证核实的口碑资料,各项统计数据尽可能采用
               县统计部门的统计资料,无法办到的,则采用档案室及相关科室、单位提供的数据。

                   九、原则上坚持“述而不论”,寓褒贬于对史实的记述之中,但必要时作简单的提示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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