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7 - 泰顺县教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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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教育志 ·35·
第二章 学前教育
第一节 发展概况
清末,县内设有蒙养院,以训孤寒幼童。
民国元年(1912),罗阳镇模范小学校内附设幼稚园1个班。
民国26年(1937),县长何芸生改建城区女子小学校舍为幼稚园,3间二层木结构楼房为教室和
活动室,免费招收4~6岁幼儿1个班,办园经费由县政府拨给。
民国36年(1947),幼稚园幼儿增加到120余人,分大、中、小三班。
民国37年,幼稚园舍被军队占用,幼稚园迁到罗阳私立义成小学校内。兵撤后,园归原主。
1951年10月,幼稚园改称幼儿园。是年,全县3所完全小学附设幼儿班,入园幼儿计148人,教养
员由小学教师兼任。
1952年,全县12所小学附设幼儿班13个班,在园幼儿302人,专任教养员6人,其余由小学教师兼
任。
1956年,南溪幼儿园和罗阳幼儿园创办,在园幼儿95人,教养员2人。
1957年9月,县机关托儿所创办,址设武官坪(人民广场东侧),招收1个班,幼儿35人,教职工
5人,设园长1人,实行全托制。
1958年,幼儿教育被列入“十大普及”之一,县人民政府要求“社社有幼儿园,队队有托儿
所”。全县幼儿园由原来3所增加到150所。
1962年开始,大部分教养员下放、精简,农村幼儿园、托儿所解散。
1965年,全县有县机关托儿所、罗阳小学校内附设幼儿园和洪口陶瓷厂办托儿所3处。
“文化大革命”开始,幼儿园、托儿所停办。
1969年,县机关托儿所复办。
1975年,县机关托儿所入托幼儿增加到102人,按年龄分设大、中、小三班。
1978年冬,拨乱反正,幼儿教育渐趋健康发展。泗溪、南溪等小学采取大队筹资、县文教局补贴
的办法兴办附设幼儿班和学前班。
1980年,县人民政府贯彻省幼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幼儿工作的领导,动员社会各方面的
力量,多方集资,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南溪前坪村、百丈镇、司前、洲岭、包
洋、新山等小学陆续附设幼儿班和学前班。
1983年,县人民政府为满足广大干部、群众子女入园的迫切要求,允许各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创办
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城关建筑陶瓷厂率先创办幼儿园(建陶幼儿园),入园幼儿42人,教养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