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0 - 泰顺县文化志
P. 510

第十一编 文化市场与产业                                          ·447·







                                                 第三章 市场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88年8月,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文市办)建立,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办公地址设在

                 罗阳镇东大街118号。9月,增挂县艺术演出管理站牌子。县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和艺术演出
                 管理站为事业性质,隶属县文化局,其职责是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管理,配合县文化馆进行艺

                 术生产和调查研究,组织辅导各种中小型演出活动。1990年,县文化市场稽查队建立,与县
                 演出管理站合署办公。1994年7月,泰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撤销县演出管理站。原演出

                 管理站撤销后,其业务转归县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管理。县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的主要任
                 务:宣传、贯彻文化市场的方针政策,宏观调控决策,研究制定发展规划,负责文化经营审

                 批等。县文化市场稽查队则属于微观管理、执法监督机构。2005年,在县文市办和县文化市
                 场稽查队的基础上,成立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是年起,根据职能设置,局文化产业管

                 理科(新闻出版管理科)具体承担文化经营单位的审批、核准等职能,并在县行政审批中心
                 设立文化审批服务窗口;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的综合执法工作,

                 实现管理与审批分离。2006年,增挂县文物监察大队牌子,统一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版权、网络、文物等文化市场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启用“12318”全国文化市场监督举报统

                 一电话。是年,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和县文物监察大队核定事业编制10人。2010年,在
                 编14人。2009年,完成局机关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改革及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

                 新设行政审批科,整个科室进驻县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办公。





                                                  第二节 规范管理






                      1988年前,县文化市场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只限于文化系统内部行业。县文化市场管理
                 办公室建立初期,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文化经营服务单位和个体户进行整顿,

                 办理文化经营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治安许可证,对电子游戏、台球活动管理等做出具体
                 规定。文化市场稽查队则定期对文化市场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505   506   507   508   509   510   511   512   513   514   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