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9 - 泰顺县公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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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防范惩治违法犯罪





                                                 第二节  严打斗争


                   20世纪80年代初,县境内不少地方犯罪分子气焰嚣张,犯罪团伙活动猖獗,重大、特大刑事案
              件增多,恶性大案突出。1983年1月—8月,全县刑事立案190起,占全年立案数的81.2%。其中,大

              案19起,占全年大案数的82.6%。这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最多的年份。
              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泰顺县委决定从1983年8月开始,以三年为期,在全县组织3次战役,按照
              “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简称“严打”)。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
              在这次“严打”战役中集中打击以下7个方面的犯罪分子:(一)流氓团伙分子;(二)流窜作案分

              子;(三)杀人犯、放火犯、爆炸犯、投毒犯、强奸犯、抢劫犯和重大盗窃犯;(四)拐卖妇女、儿
              童的人贩子,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犯罪分子和制造、复制、贩卖内容反动淫秽的图书、图
              片、录音带、录像带的犯罪分子;(五)有现行破坏活动的反动会道门分子;(六)劳改逃跑犯、重
              新犯罪的劳改释放分子和解除劳教人员;(七)书写反动标语、传单、匿名信、与敌特挂钩的现行反

              革命分子以及有现行破坏活动的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残余分子。9月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通过《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进一步为从重从快惩处刑事犯罪分子
              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为确保“严打”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从各区和有关部门共抽调56名干部
              充实到县公安局开展工作。



                   一、第一战役
                   1983年8月17日,全县进行集中搜捕犯罪分子的统一行动,拉开全县“严打”斗争第一战役第一
              仗的序幕。至12月底,全县共收捕案犯201名,占全年收捕数的74.72%;摧毁流氓团伙5个32人,拐

              卖人口团伙2个19人,盗窃、诈骗团伙5个47人;打击处理聚众冲击公社、伤害执行公务人员的恶性
              事件3起23人;明令取缔富垟、彭溪等地反动会道门“先天道”复辟活动,收捕骨干分子4名;追捕
              在逃犯3名,抓获外来流窜犯31名。其间,又先后组织3次万人宣判大会,判处死刑1人、无期徒刑2
              人、有期徒刑42人,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活动,社会治安开始好转。9—12月仅立刑事案件44起,

              同比下降43.6%。其中,9、12月份没有发生重大案件。
                   1984年1月—5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一战役第二仗,共收捕各类违法犯罪分子57名。其中,七
              种主要打击对象33名,占收捕数的57.9%。打好一两仗后,拐卖人口、流氓斗殴案件得到遏制。
                   1984年6月底,进行第一战役第三仗,打击重点放在城镇和内部单位,力求攻破一两仗中“严

              打”薄弱环节。这一仗共收捕各类案犯15名,其中7种主要打击对象5名,占33.33%。


                   二、第二战役
                   1984年9月10日晚11时开始,打响第二战役第一仗,历时4天,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搜捕流窜犯

              为重点的大清查和设卡堵截行动,9月26日—28日又进行“回马枪”行动。县委领导挂帅,县委常
              委多数深入一线通宵达旦坐镇指挥,组织区乡干部、政法干警、基层干部、民兵等2059人次参加战
              斗,斗争声势超过第一战役第一仗。这一仗共收捕流窜犯和其他刑事犯25名,投案自首2名,拘捕外
              地逃犯3名。是年,全县共收捕各类案犯169名,其中严重刑事犯罪分子57名、流窜犯25名、团伙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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