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5 - 泰顺县公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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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综合警务保障




                                             第一章  决策服务





                   1950年,县人民政府公安局始设秘书股,负责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服务综合决策。1966年5

              月—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时期,文秘工作遭到冲击。1969年7月,“人保组”成立,下设秘书
              办公室。1973年9月,县公安局恢复,重设秘书股。1984年3月,秘书股改为秘书科,下设信访室。
              1991年6月,秘书科更名为办公室。1998年6月,县公安局从办公室分置控申科。2012年6月,控申科
              改称信访科,为办公室的下设科室。办公室围绕公安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综合协调、服务保障的职

              能,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服务现实斗争。




                                                 第一节  信访工作



                   1949年9月,县政府公安局成立后,即把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列入秘书股的日常工作。1951年
              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后,群众密告、检举积极性很高,对侦察破案,打击处理犯罪分子起着重要作
              用。1951年9月16日,公安局侦察员和东溪乡乡长根据群众检举,经周密搜索将土匪蔡祈峰从其家锅

              灶下地洞里揪出来,并在其身上搜出砒霜六两,后依法判处死刑执行枪决。
                   1956年,秘书股配备兼职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工作人员,统一处理人民来信拆封、登记、办
              理、分转、研究、总结和接待来访工作,并健全人民来信来访登记、批办、催办、检查、立卷归档制
              度,规定对重要来信须交局长阅处,一般来信由秘书阅批,要求做到人民来信件件有着落,案案有结

              果,做到慎重、及时、精确地处理。1965年,受理人民来信105件。
                   1966年5月—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期间,公安机关不能正常开展工作,使许多群众反映的
              问题得不到解决。1979年,随着平反冤假错案、落实政策工作的深入开展,对各种强制处理不服的
              来信来访增多。1980年,对“文化大革命”期间处理有申诉的40起、复查39起,其中平反纠正7起。

                   1984年,县公安局设立信访室,秘书科科长兼管信访工作,加强信访业务建设。1985年,各
              科、所、队都确定一名领导分管信访,指定内勤兼管接待来访。
                   1992年,县公安局对照《温州市公安机关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和检查评比标准》,加强信访工作
              领导,完善信访工作制度,配备各科(所、队)兼职信访员,开展清理信访积案,全年受理来信417

              件、接待来访51人,其中初信378件、初访42人。中共十四大期间未发生上访事件。1993年,受理来
              信410件、接待来访31人次,其中初信268件、初访25人次。1994年,受理来信来访179件,转各科
              (所、队)办理114件,转外单位办理20件。
                   1996年,县公安局贯彻实施国务院《信访条例》,受理来信314件。其中,初信257件;局长批

              阅处理94件,占来信30%。接待来访8批,其中初访6批。1997年,受理来信158件、接待来访12批,
              其中初信148件、初访11批。
                   1998年6月,县公安局从办公室析置控申科。1998—2003年,每月15日局领导轮流参加县领导
              群众信访接待日。1999年,建立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确定每月第一个星期三为局领导信访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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