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9 - 泰顺县公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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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





                                      月,林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4月    大安公社外后垟大队王某某与冯某某合谋,骗取县“三代会”和县革委会办事
                                      组的介绍信,到江苏吴县、靖江等地,冒充国家机关干部,拐卖青年妇女5
                                      名。翌年11月,王、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9年。

              1975年


                           8月23日      莒江公社斜坑大队夏兆龙因赌博输钱,到珊溪区桂山公社桂库桥楼,抢走摆摊
                                      老妇翁氏数百元现金,并用绳子将其勒死。1981年1月14日夏被判处死刑。
                          11月25日      东溪公社蔡宅底大队一农户用火柴照明,引燃稻草起火,烧毁房屋23瘤、粮食

                                      7500公斤及11户社员家当,经济损失7万余元。12月,县公安局下发通报,
                                      要求深入开展以防火为重点的“四防”运动。
                          12月27日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1975〕160号文件规定,原属县人武部领导的中国人民解

                                      放军泰顺县中队,归县公安局领导,改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泰顺县中队。


              1976年


                            4月3日      因对移祖坟造田不满,2000多名吴姓人借清明扫墓之机,聚集戬洲彭家堡闹

                                      事。公安机关发动民兵维持秩序,当场抓捕3名带头闹事者,解散闹事人
                                      群,及时平息事态。
                          10月23日      县委在县人民广场召开大会,热烈庆祝粉碎“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的伟大胜

                                      利。干部职工和农民群众近7000人参加大会。


              1977年


                                6月    全县开展“一批双打”运动,揭批“四人帮”的反革命罪行,打击阶级敌人的

                                      破坏活动,打击资本主义势力的猖狂进攻。
                           9月22日      包垟大队毛某某中毒身亡。经侦察,案犯系毛的妻子及其姘夫刘某某。后两人
                                      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有期徒刑12年。

                          10月11日      温州公路段一辆卡车从温州驶往泰顺,途经泰分线54公里秀溪岭下坡时,滚翻
                                      入离路面65米的深沟中,死亡3人、重伤1人。
                          11月30日      岳巢公社岩下村一农户烟囱破裂失火,引起火灾,烧毁民房14间及粮食,经济
                                      损失3.1万元。



              1978年


                                1月    县委决定对“文化大革命”期间发生的集团性案件、政治性冤假错案进行全面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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