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 - 《天台抗日战争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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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财产都算直接损失。直接与间接的区分,主要在于该财产损
失是不是由日军侵略直接造成的。此次调研要求,凡填入统计表
的财产损失都必须折合成1937年7月的法币价值(简称“元”)
从此次抗战课题调研的情况来看,在社会调查过程中,由于
年代久远,绝大部分调查对象都已进入耄耋之年,他们对财产损
失的记忆已经相当模糊,很多只知道有财产损失,但具体损失多
少已无法叙述。而从原始档案记录来看,比较齐全,因此,财产
损失统计以原始档案为准。但是原始档案的相关统计中,并没有
明确区分居民财产和社会财产损失,我们也只能根据财产性质进
行粗略划分。
(二)财产直接损失
抗战期间天台县的直接财产损失折1937年币值为111751元。
1.社会财产直接损失12526元。其中,1941年日军空袭造成
损失15600元,折1937年值1540元,1942年日军空袭造成损失40多
万元,折1937年值10986元。合计12526元。(其它的如1945年损
失司蒂倍克料车1辆,折1937年值207305元。1945年日军多次劫掠
邮款等,已由省委党史研究室统计,在此不再重复计算。)
2.居民财产直接损失99225元。据1945年9月10日《天台县政
》上登载,天台县政府为了查明本县寇灾损失,印发调查表到各
个乡镇 ,有15个乡 镇上报了 损失,经统计直接经济损失为
198744005元,折1937年币值99225元。据社会调查资料,抗战期
间,全县被日军劫杀猪、牛、鸡、鸭,被抢掠的粮食、金银布匹
和毁烧房屋等折1937年币值为82219元。由于时间过了半个多世
纪,当事人已大部分死亡,只有极少数老人还记得当时的一些情
况,所以社会调查数据比较零散,很不完全。而原始档案记载的
统计数据,一则统计时间最接近,二则当时的统计,政府也耗费
了相当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应该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因此,居
民直接财产损失以原始档案记载的数据为准,即折合成1937年币
值为99225元。
从天台直接财产损失的情况来看,社会财产直接损失主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