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 - 开化年鉴(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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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说明
一、《开化年鉴》是由中共开化县委、开化县人民政府主办的,开化县地方志编纂委员
会编纂的重要年刊,旨在全面、系统地记载开化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进程,为各级党政机
关和社会各界人士了解、研究开化提供翔实的地情资料,也为将来续修地方志积累详尽的
基础资料。《开化年鉴》自 2008 年开始,逐年编纂,《开化年鉴(2022)》为第 15 卷。
二、本年鉴以文字记述为主,辅以图、表。记事时限为 2021 年 1 月—2021 年 12 月。
三、采用分类编辑法,基本结构为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分别用不同的字号表示。
条目标题加【 】标示,以便查阅。
四、以县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及有关驻开单位为基本记述主体。为反映总体情况,在卷
首设“特载”“专辑”“大事记”;在卷末设“组织机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附录”“国
民经济若干统计资料”等。
五、“大事记”按时序记载,内容一般在百科中以专门条目做进一步反映。
六、“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收录标准:凡列入县委、县政府年度考核范围的单位,以
县督考办提供的资料为准;未列入考核范围的单位,根据其自报的内容编录。收录的荣誉
称号,仅限 2021 年年内获得。“组织机构”主要以类目、分目设置顺序编排。
七、资料稿由县内各部门、各乡镇,以及在开化的省、市属单位提供。经编辑部编定,
再经各单位审核后定稿。撰稿人在文后署名。
八、凡涉及开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性的数据,以县统计部门提供为准;统计
部门未作统计的,由各部门、乡镇提供。
九、采用现代规范书面语体文。行文力求简洁、准确、朴实、流畅。有关度量衡等以
法定单位为准;鉴于使用习惯,土地面积原始资料大多以亩为单位,仍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