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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年鉴 2018
LUCHENG YEAR BOOK
位,在全市11个县市区位居第1,与 等相结合的方法,考核结果划分为 鹿城区绿色发展指数达到80.96,在
全省绿色发展指数第一的滨江区相 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 全省87个县市区排第20位,在全市
差2.39,这是浙江首次公布生态文 级,并作为各市及县(市、区)党 11个县市区位居第一。其中,资源
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 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 利用指数达到84.85,位居全省第7
一、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 价的重要依据。 位,全市第1位;环境治理指数达到
核体系 2.百分制评分方法:一是年度 72.29,位居全省第76位,全市第9
根据《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目 绿色发展评价结果占20分(五年累 位,与位居全市第一的乐清市相差
标评价考核办法》规定,全省生态 计),按每年评价结果分别赋分, 3.94;环境质量指数达到89.18,位
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在资源环境 每年绿色发展指数最高的地区得4 居全省第54位,全市第6位,与全市
生态领域有关专项考核的基础上综 分,其他地区的得分按照绿色发展 第一的洞头区相差5.5;生态环保指
合开展,采取年度评价与五年考核 评价排名顺序依次减少0.2分。二 数达到72.42,位居全省第46位,全
相结合的方式。 是公众满意程度占10分。三是生态 市第6位,与全市第一的泰顺县相
(一)年度评价 环境事件,该项为扣分项,每发生 差6.09;增长质量指数达到77.07,
1.基本情况:每年开展一次, 一起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造成恶 位居全省第7位,全市第1位;绿色
由省对11个地市及县(市、区)绿 劣社会影响的其他环境污染责任事 生活指数达到81.24,位居全省第19
色发展指数进行统一计算(9月底 件、严重生态破坏责任事件的地区 位,全市第2位,与全市第一的瓯海
前完成);采用加权综合指数法, 扣5分,该项总扣分不超过20分。 区相差0.07。
最终形成1个绿色发展总指数和6个 3.约束性指标:如出现1项约束 虽然2016年鹿城区绿色发展指
分类指数,通过指数来评价各地绿 性目标未完成的地区,该项考核目 数在全市11个县市区位居第1,在全
色发展状况。年度评价结果纳入五 标不得分,考核总分不再扣分;如 省排名第20位,但各县(市、区)
年考核评分体系(在百分制中占20 出现2项约束性目标未完成的地区, 绿色发展指数得分差距较小,比全
分,每年占4分)。 在相关考核目标不得分的基础上, 省排名第一的滨江区只低2.39分,
2.指标类型:年度评价指标涉 在考核总分中再扣除2项未完成约束 比全市排名最后的瑞安市只高4.03
及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 性目标的分值;如出现3项(含)以 分。因此,全区各部门不能掉以轻
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 上约束性目标未完成的地区,考核 心,要仔细分析年度评价中得分较
生活、公众满意度等七大类56项指 等级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低的指标,再接再厉。
标,其中公众满意度指标不参与总 二、鹿城区2016年生态文明建 三、关注鹿城区2016年绿色发
指数的计算,进行单独评价与分 设年度评价结果 展年度评价薄弱环节
析,其分值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 据省统计局、省环保厅联合发 (一)约束性指标得分较低。
目标体系。在计算指数时,根据其 布的《2016年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 16个约束性指标中,万元GDP用水
重要程度,分别给予不同权数,其 综合评价结果报告》显示,2016年 量降低率、耕地面积增长率、化学
中,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共计16
个,每项指标权数为2.75%;主要监
鹿城区2016年绿色发展评价一级指标权重及排名情况表
测评价指标,共计22个指标,每项
表8
指标权数为1.83%;其他绿色发展重
一级指标名称 权重 全省排名 全市排名
要监测评价指标,共计17个指标,
资源利用 29.36 7 1
每项指标权数为0.92%。
环境治理 20.18 76 9
(二)五年考核
环境质量 19.27 54 6
1.基本情况:按照《浙江省生
生态保护 12.84 46 6
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浙发
增长质量 9.17 7 1
改资环〔2017〕697号)规定,采用
绿色生活 9.17 19 2
百分制评分和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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