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 - 浦江年鉴2022
P. 4
编 辑 说 明
一、《浦江年鉴》是由中国共产党浦江县委员会领导、浦江县人民政府主办、浦江县
地方志编纂室承编的地方综合年鉴。
二、《浦江年鉴(2022)》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
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客观、真实、系统地记述浦江县 2021
年度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发展情况。
三、《浦江年鉴(2022)》记述时限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记述全县
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所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以及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着
重反映各行各业年度大事、要事、特事,着力体现年度特点和浦江特色。
四、本卷年鉴分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部分分目下设子分目。本卷设特载、大
事记、县情概览、中国共产党浦江县委员会、浦江县人民代表大会、浦江县人民政府、中
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浦江县委员会、中国共产党浦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浦江
县监察委员会、群众团体、法治、军事、经济管理、金融、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工业、商
贸、农业·农村·水利、文化·传媒、交通·通信、教育·科技·卫生、社会生活、乡镇·街道、
附录、索引25个类目。
五、本卷年鉴正文中,“党”均指“中国共产党”,“县委”均指“中共浦江县委”,“党
员”均指“中国共产党党员”,“党建”均指“中国共产党建设”。年鉴中的“省”“市”“县”
分别指“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其他省、市、县则冠以地名。大事记中的“△”表示
同日。作者署名在各分目之后。
六、本卷年鉴刊用的稿件均由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提供,并经各单位主要领导审定
和档案、保密部门审核。所刊载的综合性数据均由县统计局提供,条目中酌用各单位
提供的数据。由于统计数据的来源、口径、方式、时间的不同可能有差异,请读者以统
计局提供的统计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