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 - 衢江年鉴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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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说明
一、《衢江年鉴》由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员会、衢江区人民政府主办,衢江年鉴编纂
委员会承编。
二、《衢江年鉴(2019)》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
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 2018 年衢州市衢江区境内自然、
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基本情况和社会发展历程,以及发展进程中的新特点、新问题。
为社会各界人士了解、研究和建设衢江提供丰富翔实的地情资料。
三、《衢江年鉴(2019)》收录时限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个别条目内容
或表格中的数据适当上溯或下延。
四、年鉴编纂执行《地方志工作条例》《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浙江省年鉴
编纂业务规范细则》之规定,收录对象包括衢江区行政区划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和乡镇(街道、办事处)、驻衢江省部属等单位的信息资料。
五、《衢江年鉴(2019)》按分类横排编纂法,分类目、分目、条目 3 个层次,部分分目
设置次分目。以条目为记述基本形式,均按事物时间发展的先后顺序排列,条目标题采用【 】
表示。全书设类目 35 个,分目 184 个,次分目 75 个,条目 1415 条,表格 26 张,图片 186 张。
六、年鉴中的统计资料均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数字用法、标点符号用法均执行国家新
颁布的标准。所刊载的综合性数据使用时以区统计局为准,未收入统计资料的数据由各单位
提供;由于统计口径不同,个别单位提供的数据会与区统计局数据不尽相同,引用时请注意。
七、书中出现的单位名称、专业术语,首次出现时用全称,此后一般用简称。“全年”
“年内”“年底”和条目内未标注年份的均指的是 2018 年,大事记“△”表示同日。
八、《衢江年鉴(2019)》所用稿件由全区各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省、市
驻衢江区单位提供,经各单位负责人审定核实,经编辑部修改统稿,再经衢州市地方志办
公室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审核后定稿。
九、《衢江年鉴(2019)》制作了“掌上年鉴”微信小程序和光盘方便阅读和检索。
十、《衢江年鉴(2019)》编纂出版得到全区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与通力合作,
全体编撰人员为年鉴撰稿、编辑付出了辛勤劳动,谨此致谢!由于编辑时间紧,书中疏漏
和差错之处,恳请广大读者予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