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 - 《鹿城史志》二O二二·春夏(总第十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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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 年,联合国第六届地名标准化会议 9 号决议指出“地名有重要

                  的文化和历史意义,随意改变地名,将造成继承文化和历史传统方面的损
                  失。”2007 年第九届地名标准化会议上,在中国等国家地推动下,大会作
                  出“地名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决议。1986 年,国务院颁布《地名管理条

                  例》,规定地名必须保持稳定性,除重要的、名不符实的,或带侮辱性、
                  歧视性等非改不可的地名外,其他无特殊理由的地名,原则上不改。各级
                  政府及地名机构,应该汲取任性更改的教训,增强法治思维,对地名更改

                  持慎重的态度。否则,任性更改地名,地名就“焕然一新”,乱得谁都看
                  不懂地图了。


































                                                                               王剑峰摄










                                                                                     瓯 东
                                                                                   鸣 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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