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5 - 《鹿城区志》
P. 655
卷二十四 供销合作 . 547 .
卷二十四
܂ཧކቔ
1954 年,成立温州市近郊区供销社联合社,隶属温州市供销社,实行组织群众性、管理民主性、经营灵
活性的“三性管理形式。1983 年,温州市近郊区供销社联合社更名为温州市郊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在计划经济时期,供销合作经济的方针是“发展经济,保障供给”,集工、农、商、贸为一体,在农业
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发展手工业、支持农业社队建设等方面,发挥过重要作用。
1984年,温州市郊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转为县级社,所属的基层单位有供销社、公司10个,合作商店21个,
职工 1122 人,资产总额 717 万元,其中自有资金 370 万元,年商品销售总额 2524 万元。
1986 年,温州市郊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改称鹿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区供销联社)。1992 年,区
供销联社与区商业局合并,实行两个牌子、一套班子工作机制。1993 年,区供销联社改名鹿城区供销合作总社。
2002 年,区供销合作总社对系统所属企业全面改制。截至 2003 年,共有供销社、公司 12 个,经营门店 72 个,
职工 618 人,社员户数达 27514 户,资产总额 1.499 亿元,其中自有资金 4195 万元,年商品销售总值 2.49 亿元。
ֻ၂ᅣᅣࠏܒэథ
第一节章温州市近郊区供销社联合社
1951 年初,以里垟殿、水心殿为驻点,当地部 出,重新组建合作商店,设立市社近郊办事处,恢
分农户出资参股入社,建立西山、巽山 2 个供销社。 复南郊、黎明、西郊、双岭、仰义供销社。并在生
1954 年,建立近郊区供销联社,归温州专区供销社 产大队、设立代购代销点,方便群众购销。
管属,下属单位有南郊、黎明、西郊、双岭、仰义 “文化大革命”期间,供销社受到很大冲击,
等五个供销社。1956 年,郊区联社把所有的个体商 机构及经营网点被撤并,规章制度被废弃,合作社
贩组合成集体合作商店,属大集体性质。 又一次并入国营商业,转为全民所有制企业。1977
1958 年 9 月城市、农村人民公社化进入高潮, 年 7 月,恢复各级供销合作社及“三性”管理形式。
商业机构划归人民公社财贸部管理。供销合作社与 恢复近郊区供销联社,下属单位有南郊、黎明、西郊、
公私合营商店、合作商店及个体商贩合并,改组为 新桥、双岭、仰义供销合作社。
人民公社供销部(南郊社改为五马供销部,黎明社 1978 年,建立菜区。西郊供销社改为城郊供销
改为城东供销部,西郊、双岭、仰义改为城西供销部, 社。任宅前、西山、翠微、灰桥等四个供销站及城
下设分部)。实行国营商业管理制度,使供销社失 郊商场划归城郊供销社。
去“三性”。 1981 年,地、市合并。 1982 年,龙湾、状元
1960 年,取消集市贸易,农村一切商品购销活 社划入近郊社。1983 年,近郊社和城郊社重新整合,
动由人民公社供销部独家经营。1961 年 8 月,恢复 设立市郊供销社,下属单位有黎明、南郊、城郊、
供销合作社。1962 年将供销合作社内部的小商贩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