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为海岛县,由186 个)和176 平方公里, 个礁组成。 陆域面积约100.28 个岛屿(常住人岛14 平方公里,岸线总长333.45 19537 海域内水面积792 公里。 年 月,洞头始置县;19587 年 月又撤销,至 19653 年以来,有两次行政区划较大变化。 截至2005 年底,洞头县辖3 镇、3 月恢复县建制。 1991 年 乡、84 个居民委员会。 个建制村、9 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