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3 - 洞头县志(199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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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编 城乡建设 环境保护
                                                                                              第二章    城乡建设管理

                  项目委托相关行业资质水平较高的设计院进行
                  设计 。 委托方式有直接委托和招投标两种 , 凡直                           四 、 安全管理
                  接委托的 , 都要对其设计方案进行图纸会审 ; 凡
                  采用招投标方式的 , 都要请专家进行评审 , 评选                           1991 年以来 , 公建项目施工安全工作进一步
                  出最佳设计方案 , 然后确定设计单位 , 并要求其 得到重视与加强 。 凡施工的公建项目要求施工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 , 对设计方案作进一步修改 单位必须配备有一定资质的安全员 。 2003 年以

                  完善 。                                            前 , 安全员可以是兼职的 ; 2003 年以来 , 要求安全
                       随着事业的发展 , 洞头县规划建筑设计院的 员必须是专职的 。 安全员负责施工安全管理 , 检
                  人员素质和设计水平也不断提高 , 为洞头海岛建 查督促落实施工安全制度和安全防护器材设施
                  设项目设计也越来越多 , 且能根据洞头海岛特点 的配备及装置 , 规范施工程序与行为 。 1998 年 ,

                  设计出美观 、 经济 、 实用的建设方案 。 由其设计 洞头县施工安全监督站成立 , 负责对全县建筑业
                  的洞头县交通局办公大楼 、 洞头县 “ 五岛相连工 和市政建设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 。 2003 年以来 ,
                  程 ” 沿线景观带等建设项目 , 都得到较高的评价 业主聘请的专业监理单位 , 不仅负责工程质量监
                  与肯定 。                                           督管理 , 同时还要担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
                                                                  2004 年 1 月 , 洞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以

                      三 、 招投标管理                                   来 , 经常组织对公建项目施工安全工作的检查
                                                                  督促 。
                      1986 年 , 洞头县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成
                  立 , 下设办公室 , 以加强对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                           五 、 工程质量管理
                  工作的管理与协调 。 要求投资 50 万元以上的公

                  建项目都必须实行招投标 。 然而 , 招投标工作是                           1985 年 , 洞头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建筑工
                  分散进行的 , 各个部门单位的建设项目由各主管 程质量监督站成立 , 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监管 。 但
                  部门单位进行招投标 。 2002 年 4 月 26 日成立洞 刚成立时缺乏专职人员 , 监管不到位 。 1988 年 ,
                  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后 , 改变了以往招投标工 洞头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配备了专职人员 , 成
                  作分散在各部门单位进行的现象 , 将所有的公建 为独立事业单位 , 加强了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管 。

                  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都集中在县建设工程交易中 1994 年 , 洞头县建筑业管理处成立 , 参与质量检
                  心进行 ; 且规定投资 20 万 — 40 万元的公建项目 查监管等 。 1991 年以来 , 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
                  可邀请投标 , 投资在 40 万元以上的公建项目 , 均 得到重视与加强 。 一是健全质量监管制度 。 凡
                  必须公开招投标 。 同时 , 设立了招投标监理室 , 施工建设工程均需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委托书 ,

                  对在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展的招投标工作进 然后才能办理施工许可 。 二是要求施工单位必
                  行监督检查 , 以确保建设工程招投标开展的公正 须配备专兼职的施工质量员 , 负责对施工工程的
                  性 。 自 2003 年始 , 洞头县投资 20 万元以上的公 质量把关 。 三是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专业技术培
                  建项目工程基本上实现进场交易 ; 全县应招标工 训 。 1991 年以来 , 多次举办施工人员专业技术培
                  程的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工程的公开招标率均 训班和工程质量监督培训班 , 以提高施工人员业
                  为 100% 。 2005 年 12 月 , 洞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 务素质和增强工程质量意识及工程质量监管能

                  心更名为洞头县招投标中心 , 至 2006 年 11 月 , 又 力 ; 同时 , 多次派员参加省 、 市举办的有关工程质
                  更名为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涉及范围更为 量监管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 , 以提高工程质量监
                  广泛 。                                            理水平能力 。 四是采用常规监督和突击性大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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