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6 - 《嘉兴市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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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四  篇    军  事  御  侮


            征 募 ,不 得 越 境 滥 募 ”等 规 定 。 此 时 对 新 兵 的 要     兵 ”,是 为 嘉 属 各 县 有 史 以 来 第 一 次 所 谓 “依 法
            求 仅 有 年 龄 、身 长 、臂 力 及 “品 行 端 正 ”等 几 项 条     征 兵 ”。当 时 有 一 署 名 沈 松 乔 的 民 众 写 信 给 嘉 兴
            件 。                                         团 管 区 说 “… … 乡 镇 保 甲 长 及 县 级 兵 役 机 关 大
                征  兵  制    民 国 22年 (1933)6月 ,国 民 政 府    都 阳 奉 阴 违 ,营 私 舞 弊 ,视 兵 役 为 发 财 之 捷 径 ,

            公 布 了 中 国 历 史 上 第 一 部 《兵 役 法 》,26年 7月       致 人 民 怨 声 载 道 … … ”。团 管 区 37年 11月 4 日
            抗 战 爆 发 ,全 国 首 次 发 布 征 兵 令 ,因 嘉 兴 各 地 很     的 一 份 文 件 上 记 载 “… … 一 般 无 赖 勾 结 兵 役 人
            快 沦 陷 ,未 及 实 行 。 抗 战 期 间 ,嘉 区 各 县 游 击 政     员 ,专 以 贩 卖 壮 丁 唯 利 是 图 … … 各 乡 镇 假 造 户
            府 ,虽 设 有 兵 役 机 构 ,也 未 实 施 征 兵 。 至 35年       口 乱 发 身 份 证 ,含 混 掩 蔽 其 事 ,而 接 兵 部 队 亦 阳
            10月 南 京 政 府 再 颁 《兵 役 法 》,役 种 规 定 为 常 备      奉 阴 违 ,唯 利 中 饱 。”广 大 穷 苦 百 姓 则 为 交 纳 不
            兵 役 、补 充 兵 役 、国 民 兵 役 三 种 ,几 乎 把 18岁 至      断 加 码 的 兵 役 费 而 负 债 累 累 。几 年 中 ,国 民 党 在
            45岁 之 所 有 男 性 公 民 全 拴 在 国 民 党 的 内 战 机       嘉 兴 疯 狂 搜 罗 兵 员 ,进 行 反 革 命 内 战 ,每 年 的 征
            器 上 。 该 法 规 定 ,常 备 兵 和 补 充 兵 的 征 集 ,须 经     兵 数 量 之 大 极 为 骇 人 。如 民 国 37年 前 十 个 月 嘉
            “身 家 调 查 ”、“体 格 检 查 ”、“抽 签 ”、“征 集 ”四 项      兴 县 政 府 就 接 到 “中 央 兵 ”相 保 安 兵 的 征 额 四
            程 序 。各 环 节 虽 有 明 确 的 时 间 规 定 ,但 官 府 本 身     次 ,总 数 逾 两 千 名 之 多 。 然 至 11月 20日 ,又 接
            并 不 遵 守 ,如 36年 嘉 兴 县 府 规 定 8月 抽 签 ,10       到 必 须 于 12月 1 日 提 前 开 征 次 年 度 兵 额 的 命
            月 征 兵 。 但 征 集 早 在 7 月 1 日 就 已 开 始 。         令 ,数 额 更 多 ,“正 额 ”之 外 还 有 “预 备 额 ”,两 项

                兵  役  机  构    国 民 政 府 《兵 役 法 》颁 布 之 前 ,  之 外 又 有 “增 加 额 ”,“中 央 兵 ”之 外 还 有 保 安 兵 ,

            各 地 无 正 式 之 兵 役 机 构 。民 国 25年 (1936)嘉 区      使  当  时  总  人  口  仅  4 1 . 5 万 人 的 嘉 兴 县 ,民 国 37
            各 县 先 后 成 立 县 社 会 训 练 总 队 ,兼 司 兵 役 事 宜 。    年 内 接 到 的 征 兵 配 额 高 达 6453名 ,即 全 县 平 均
            28年 12月 各 社 训 总 队 改 组 为 县 国 民 兵 团 ,内        不 到 65个 人 中 就 得 有 1人 去 当 兵 。
            设 征 募 团 附 1人 。同 时 各 县 政 府 设 立 兵 役 科 。32
                                                        【新 中 国 兵 役 】
            年 嘉 属 各 县 兵 役 科 与 国 民 兵 团 合 并 为 县 府 第 四
            科 ,办 理 保 安 、兵 役 、编 练 事 项 。次 年 第 四 科 并 入         志  愿  兵  役  制    建 国 后 的 前 五 年 ,人 民 军 队
            恢 复 成 立 的 国 民 兵 团 ,至 34年 底 各 县 政 府 再 成      的 兵 员 补 充 ,基 本 上 沿 用 革 命 战 争 年 代 的 传 统
            立 军 事 科 ,国 民 兵 团 撤 销 。 35年 11月 ,嘉 兴 县       做 法 ,即 通 过 地 方 党 、政 、军 诸 方 面 在 人 民 群 众
            成 立 新 兵 征 集 所 ,为 县 征 兵 期 间 新 兵 中 转 机 构 。     中 进 行 广 泛 深 入 的 宣 传 发 动 ,动 员 适 龄 青 年 自

            民 国 28年 初 ,嘉 兴 团 管 区 成 立 ,辖 区 除 嘉 属 各       愿 应 征 。全 区 1950年 的 首 次 征 兵 中 ,有 1000余
            县 外 ,尚 有 于 潜 、昌 化 、武 康 等 十 数 县 ,31年 裁       名 工 人 、农 民 、学 生 、小 学 教 师 响 应 政 府 号 召 ,参
            撤 。 35年 9月 嘉 兴 团 管 区 再 次 成 立 ,直 属 军 政       加 人 民 解 放 军 。 1951年 抗 美 援 朝 时 期 ,专 署 和
            部 及 浙 北 师 管 区 。 辖 区 除 嘉 属 七 县 外 ,尚 含 德      各 县 、区 、乡 都 成 立 了 参 军 动 员 委 员 会 ,层 层 发
            清 、吴 兴 、武 康 、长 兴 、安 吉 等 县 ,司 令 部 编 有 官       动 ,动 员 青 年 参 军 ,掀 起 了 自 愿 参 军 的 热 潮 。 全
            兵 300余 名 ,下 辖 两 个 新 兵 大 队 ,一 驻 嘉 兴 ,一        区 有 9500名 青 年 批 准 入 伍 。 1953年 有 2000名
            驻 吴 兴 ,每 大 队 辖 五 个 新 兵 中 队 。嘉 兴 团 管 区 成     青 年 批 准 入 伍 。 在 兵 员 动 员 、征 集 、年 龄 与 身 体
            立 不 久 ,即 有 中 共 地 下 组 织 打 入 ,解 放 前 夕 该 团      条 件 、政 治 标 准 及 退 伍 安 置 与 优 抚 等 方 面 ,按 全
            管 区 司 令 部 撤 至 杭 州 ,杭 州 解 放 时 向 人 民 解 放       国 统 一 的 规 定 执 行 。
            军 投 诚 。                                          义  务  兵  役  制    1955年 7月 ,《中 华 人 民 共
                黑  暗  的  役  政    抗 战 胜 利 后 ,国 民 政 府 宣 布    和 国 兵 役 法 》颁 布 实 施 。从 此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的
            停 止 征 兵 一 年 。民 国 35年 (1946)国 民 党 发 动 全       兵 员 补 充 实 行 依 法 征 集 的 义 务 兵 制 度 。1955年
            面 内 战 ,是 年 10月 即 迫 不 及 待 地 进 行 “临 时 征        至 1990年 嘉 属 各 县 征 兵 53514人 ,送 入 解 放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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