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 表
注:1.表中人口均为年末人数。
2.1982年及以前各年均含越城区人口,1983年及以后各年,按现境人口统计。
分 布
清前无人口分布资料可稽,及至宣统年间,方分别统计城坊、乡镇户口,断续不全。因
自然环境、经济条件和居住习惯等因素,分布不匀:仅占地域总面积0 . 6 %之城厢、坊里,
密集总人口1 0 %以上;平原乡镇占总面积4 0 %,亦占总人口6 0 %;低山丘陵区占地面积
约59%,却仅占总人口30%左右。
一些主要年份人口分布资料:
清 宣 统 二 年 (1 9 1 0 )人 口 分 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