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7 - 《绍兴县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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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构      成





            性 别
           绍兴向有“重男轻女”传统观念,性别比例严重失调。随着社会进步,逐渐趋向平衡。明
        万 历 年 间 ( 1573~619), 山 阴 县 有 男 82299人 , 女 33110人 , 会 稽 县 有 男 40613人 ,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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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91人,两县合计男122912人,女54501人,以女性为100之性别比(下同),为225.52。
        清康熙年间(1662~722),山阴县有男82555人,女32655人,会稽县有男41021人,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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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747人,两县合计男123576人,女54402人,性别比为227.15。民国十七年(1928),绍兴
        县有男637716人,女526520人,性别比为121.12。二十年,男649770人,女575688人,性
        别比为122.87。二十二年,男612838人,女533852人,性别比为114.80。二十四年,男
        587512人,女500910人,性别比为117.29。抗日战争中因大量男丁在战争中死亡或失踪,
        性别比下降,民国三十六年,男427097人,女426789人,性别比为100.07。
          建 国 后 , 性 别 比 一 般 稳 定 在 97.3~03.8之 间 , 1953年 6月 第 一 次 人 口 普 查 时 ( 以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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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称“一普”、“二普”等),性别比为99.71, “二普”到“三普”18年间,性别比在102.4~
        103.83之间,“三普”到“四普”8年间,从103.83降至97.32,主要原因是外出经商、务工
        男性较多,务工、婚姻迁来绍兴女性多。如将“四普”常住地登记人口调整为户籍管理口径,
        性别比为100.88,基本平衡,如表:












                               建国后历年人口性别比(户籍管理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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