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崇祯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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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储之;遇岁歉民饥,则散以赈贷之。秋稔抵斗还,官复
储之备歉。
东仓在县东一百步;西仓在县西十七都栗冈,去县三
十里;南仓在县南二十三都庄步,去县二十五里;北仓在
县北十都马金,去县四十里。
万历二十年,该金衢道张公朝瑞议设常平仓厫内云:
今之谈荒政者,不越二端。曰义仓,曰社仓,此预备而敛
散者也;曰平粜,曰常平,此预备而粜籴者也。今欲为生
民长久之计,则常平仓断乎当复者。兹欲令各属县,查四
乡有仓者因之,有而废者修之,无者各于东西南北适中、
永陆通达、人烟辏集高阜去处,官为各立宽大坚固常平仓
一所,仓基约四亩,合用工料,本道查发□罚,并该府县
查处无碍官银,陆续备办建造。每岁将守巡道及府县所理
罪犯抵赎,实将一半籴谷入仓。或查有废寺田产及无碍官
银,听其随宜籴买。又或民愿纳谷者,亦得如祖宗已行之
法,一千五百石,请勅奖为义民,三百石以上,勒石题名。
或如近日救荒之令,二百石以上,给与冠带;五十石以上,
给与旌匾。大约每乡一仓。上县籴谷五千石,中县籴谷四
千石,下县籴谷三千石各实之。但不许逼抑科扰平民。各
择近仓殷富笃实居民二名掌管,免其杂差,准其开耗,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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