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顺治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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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 储
预备仓四所。永乐三年,知县夏升建。岁稔给官价籴稻
储之;遇岁歉民饥,则散以赈贷之。秋稔抵斗还,官复储之
备歉。
东仓在县东一百步;西仓在县西十七都栗冈,去县三十
里;南仓在县南二十三都庄步,去县二十五里;北仓在县北
十都马金,去县四十里。
万历二十年,该金衢道张公朝瑞议设常平仓厫内云:今
之谈荒政者,不越二端。曰义仓,曰社仓,此预备而敛散者
也;曰平粜,曰常平,此预备而粜籴者也。今欲为生民长久
之计,则常平仓断乎当复者。兹欲令各属县,查四乡有仓者
因之,有而废者修之,无者各于东西南北适中、永陆通达、
人烟辏集高阜去处,官为各立宽大坚固常平仓一所,仓基约 第一卷 建置志
四亩,合用工料,本道查发赃罚,并该府县查处无碍官银辏
合,陆续备办建造。每岁将守巡道及府县所理罪犯抵赎,实
将一半籴谷入仓。或查有废寺田产及无碍官银,听其随宜籴
买。又或民愿纳谷者,亦得如祖宗已行之法,一千五百石,
请勅奖为义民,三百石以上,勒石题名。或如近日救荒之令,
二百石以上,给与冠带;五十石以上,给与旌匾。大约每乡
一仓。上县籴谷五千石,中县籴谷四千石,下县籴谷三千石
各实之。但不许逼抑科扰平民。各择近仓殷富笃实居民二名
掌管,免其杂差,准其开耗,每收谷一百石,待后发籴之时,
每名准与平籴三石,二名共六石,以酬其劳,籴完即换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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