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0 - 康熙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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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开化历代方志集成(康熙)                                                                                第三卷                     ·71·


                                                                                               于康熙二十三年复留
                 裁解复留银
                                                                                                   康熙十七年裁银一百二十六两二钱五分三厘八毫三丝四忽九尘
                 顺治九年裁剩米折银三百八十九两三钱四分五厘六毫八丝一忽                                                   复留
            八微一尘八渺九漠三埃四纤六沙                                                                         以上共裁银八千一百三十四两三钱二分二厘七毫二丝七忽八微
                 本年又裁扣银三百四两四钱                                                                  五尘三渺九漠三埃四纤六沙内裁系工食经费于康熙二十三年复留
                 顺治十二年裁桌帏伞扇银二十六两                                                                   额外岁征课银
                 顺治十三年漕运月粮三分拨还军储银二百二十九两五钱六分九                                                       本县额征课钞二千三锭二百七十二文,折银二十两三分五毫四丝四忽,有

            厘                                                                                  闰加钞一百三锭二贯六十九文,该银一两三分四厘一毫三丝八忽,内里甲征办银
                 顺治十四年裁扣银五百二两八钱二厘除孤贫口粮外                                                        八两三钱二分二厘八毫四忽。有闰加银五分六厘八毫三丝八忽。均瑶内编 :办银
                 本年又裁膳夫银四十两于康熙二十三年复留                                                           一十一两七钱七厘七毫四丝,有闰加银九钱七分七厘三毫,俱解府转解
                 顺治十九年裁优免银三百四十一两九钱七分五毫                                                             匠班银一百二十二两七钱一分二厘匠户办纳
                 康熙元年裁衢巡道门子听事吏银三十六两
                                                                                                   渔课
                 康熙元年裁岁考心红银一十九两七钱五分
                 康熙元年裁吏书工食银二百五十八两                                                                  本县岁办鱼线胶十四两,折银七分。熟铁四斤,一十一两二钱,
                 康熙二年裁廪粮银六十四两                                                                  折银九分四厘,每钱加路费银一分,里甲征办,解府转解
                 康熙二年裁仓库学书工食银二十五两二钱
                                                                                                   奉文加增
                 康熙三年裁教职经费银六十五两一钱二分
                 康熙三年裁斋夫银三十六两                                                                      科举、牌坊每年加银四两三钱四分一厘,自明乙卯年起

                 康熙三年裁岁贡花红银一两四钱
                 康熙六年裁巡道新任祭门银二钱八分                                                                                       加 派
                 康熙八年裁驿站银九十一两七钱五分二厘一毫三丝六忽
                 康熙十四年裁银四百五十三两八钱三分三厘一丝四忽六微八尘                                                       辽饷银四千二百八十两八钱九分五厘。

            于康熙二十三年复留                                                                              明万历四十七、八年加附科则
                 康熙十五年裁银一百二十七两七钱七分七厘一毫四丝六忽二微                                                       田每亩派银九厘七毫八丝五忽
            一尘五渺于康熙二十三年复留                                                                          地每亩派银九厘
                 康熙十六年裁银五百五十九两一钱二分一厘九毫一丝四忽九微                                                       山每亩派银七厘二毫二丝五忽一微六尘二渺三漠一埃八纤八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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