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6 - 雍正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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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钱,共银三百六十两,除扣裁冗外,仍不敷银四十三两二钱
以上兵饷额银五千四百四十三两八钱九分四厘八毫一丝八忽五微。除布政司
解户及官屋充饷系佃户办纳外,连民壮实役银,内除裁冗,实派银五千六百九十
四两七钱九分四厘八毫一丝八忽五微内不敷银四十三两二钱
驿 传
本府站银一千五十两三分九厘四毫一丝四忽八微四尘六渺四漠。解给支销款目,载驿
传,成规册
外省马价银一百三十六两五钱,解府转解。以上顺治四年裁解部
以上驿传额银一千一百八十六两五钱三分九厘四毫一丝四忽八微四尘六渺
四漠。
原收零积余银二十四两二钱九分五厘五毫存备,新增优免,有余作正支销,仍置薄
盘查
外扣人役工食五日小尽银二十六两六分七厘五毫,抵克备用
闰年通共加银四百六十四两四钱四分四厘三毫。每正银一两,加银二分四厘四毫五
丝
额外岁征课银
本县额征课钞二千三锭二百七十二丈,折银二十两三分五毫四丝四忽,有闰加钞一
百三锭二贯六十九文,该银一两三分四厘一毫三丝八忽,内里甲征办银八两三钱二分二厘八
毫四忽。有闰加银五分六厘八毫三丝八忽。均瑶内编:办银一十一两七钱七厘七毫四丝,有
闰加银九钱七分七厘三毫,俱解府解
渔课岁办渔线胶十四两折银七分
熟铁四斤十一两二钱,折银九分四厘,每钱加路费银一分,里甲征办,解府转解
科举、牌坊每年加银四两三钱四分一厘,自明乙卯年起
匠班银 一百二十二两七钱一分二厘原系匠户办纳。康熙三十八年,前抚线为匠
班缺额无征,案内题准摊入正额。本邑每两正条加银五厘六毫,但续有报垦,则此项未可拘
为定额
加 派
辽饷银四千二百八十两八钱九分五厘。
前明万历四十七、八年,加附科则田每亩派银九厘七毫八丝五忽地每亩加派银
九厘山每亩加派银七厘二毫二丝五忽一微六尘二渺三漠一埃八纤八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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