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6 - 光绪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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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6 - 光绪《开化县志》
民壮充饷银壹千肆百玖拾叁两柒钱壹分,遇闰加银壹百肆拾伍两贰钱。
官屋税充饷银肆两壹钱,佃户办纳。
民壮实役玖拾肆名。每名银柒两贰钱,共银陆百柒拾陆两捌钱。内扣
小尽银玖两肆钱,遇闰加银伍拾陆两肆钱。 内新扣叁百陆拾两入裁冗。今
经费编民壮伍拾名,每名柒两贰钱,共银叁百陆拾两,除扣裁冗外,仍不敷银
肆拾叁两贰钱。
已上兵饷额银伍千肆百肆拾叁两捌钱玖分肆厘捌毫壹丝捌忽
伍微。除布政司解户及官屋充饷系佃户办纳外,连民壮实役银,内
除裁冗,实派银伍千陆百玖拾肆两柒钱玖分肆厘捌毫壹丝捌忽伍微。
内:不敷银叁两贰钱。 以上照录乾隆《志》,并略参雍正《志》。 新制兵
饷,详《赋税》。
同治三年,左侯相在闽浙督部堂兼署浙抚任内,以浙省兵丁宜
照常制力加汰存减兵增饷期于得力等因,奏奉谕旨议复:嗣由今闽
浙督部堂杨在浙藩任内,筹议减兵增饷章程十条,内开衢州为三省
要冲,衢州镇标兵壹千伍百人,居浙江五镇中之最寡,拟于裁减中
参以变通。除所属枫岭营减四存六外,衢州城守兵无庸议减;衢镇
标兵减二存八,俾得重镇无虞薄弱。于同治六年十二月,详由兼署
督宪英会同浙抚宪马提督黄会折奏奉谕旨饬部议奏:同治七年八月
二十八日,奉衢府陈札转奉藩宪杨抚宪李准兵部咨称,前因饬县一
体移营知照毋违。
按:开化城汛,先年分防把总一员、外委一员,原设额兵七十
一名。自郡城陆续留补兵丁三十二名外,现存汛防兵丁三十九名。
华埠,先年奉文裁撤外委一员,存留分防把总一员,原设额兵七十
三名。自郡城陆续留补兵丁四十七名外,现存汛防兵丁二十六名,
即于同治七年遵旨,裁减二成,存留八成,由十月初一日为始,一
律起支加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