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之 七 - 263 -
明举人 明初,举人试礼部不第,或即除教官,或选送入监,或回
籍肄业,皆许次科会试。成化中,题准举人每遇会试,拣
选府同知、知州、通判、推官、知县。嘉靖十年,拣选贤
能一体试科道部属。自后进士独重,举人日轻矣。
洪武三年庚戌科
徐 兰助教。
洪武十七年甲子科
郑 泽应天中式。
洪武二十六年癸酉科
潘 同应天中式。
刘 懋本省中式。
余 昱本省中式。
洪武二十九年丙子科
姚 宁学正。
戴福海助教。
江 渠青丰簿。
余伯原山阳簿。
建文元年己卯科
徐 曦楚府伴读。有《传》。
叶 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