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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教解散人员重新犯罪、青少年犯罪增多。1980~1983年,年立案数在1900余起至
3100余起。1984~1987年,年立案数保持在2500起左右。1988、1989年,刑事案件增
多,立3945起和6171起。
1990年,刑事案件猛增,特别是重大刑事案件增长势头很猛,立案17148起。
1991年立案16950起。1992~1996年,年立案数约1.3万起。1997年,实行刑侦体制
改革,严格如实立案工作,年立刑事案件22365起。2000、2001年,刑事案件继续上
升,立案37698起和38964起,其中放火、爆炸、劫持、杀人、伤害致死、强奸、绑架、
抢劫8类恶性案件2172和2607起。2002年,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遏制刑事案件
上升,立案37102起,其中8类恶性刑事案件1818起。次年,刑事案件呈较高增长态
势,立案47907起,其中8类恶性案件立案2067起。2005年立案60840起。2006年立案
58503起,其中7类恶性案件共立301起。
日常侦破 50年代初,公安机关结合剿匪、镇反、禁赌、禁毒,打击严重惯盗惯
窃等刑事犯罪分子。镇反运动后,公安机关注重与刑事犯罪作斗争。1958年,开展
以侦察破案、打击现行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运动,破获各种刑事案件3400余起。同
时,大力开展防范,遏制刑事案件上升。“文化大革命”期间,滋生大批犯罪分子,
社会治安出现不正常状态,刑事案件猛增,1976年发案数为1965年的4.65倍。
1978年,集中力量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83起,其中大案28起,刑事案件发案比上年
下降1.78%。1983年8月,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斗争(简称严打),持
续3年,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杀人、放火、爆炸、投毒、抢劫、强奸、重大盗窃、流氓集
团等重大刑事犯罪分子,摧毁一批犯罪团伙,案犯投案自首814人,刑事发案数下
降22.14%。此后,不间断地组织打流氓、反盗窃、打流窜、追逃犯、摧团伙斗争。
1986~1990年,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1424起。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现打防并
举,巩固、发展严打成果。1990~1994年,年均破案数在8034~11709起之间,重大
案件破案数在1428~3332起之间,5年破获杀人、放火、爆炸、强奸等重大暴力犯罪
案件2617起,重大诈骗659起,走私案件162起,重特大贩毒案件48起,破获犯罪团
伙2888伙10523人。1997年,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039起,其中大案3943起,破获案绝
对数列全省第一。
2000年2月,公安部直接指导参与和省厅的指挥协同,办结“98.3.23专案”,打
掉温岭以张畏、王秀方为首新中国成立以来浙江省最大的带黑社会性质犯罪和金
融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8人,投案自首15人,追回和查扣资金近2亿元。同
年,开展抓现行、打击人贩子、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简称打拐)、破案攻坚战专项斗
争和集中打击活动。追回被拐卖妇女12225人、儿童162人,打拐成绩列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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