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 - 《台州市志》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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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降至45.5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6人,占总数44.4%。1990年末,行署机关
50岁以下干部481人,占总数77.8%;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29人,占总数52%。
第五节 台州市人民政府
1994年8月,国务院批准撤销台州地区,设立地级台州市,实行市管县体制,市
人民政府由原台州地区行政公署代理行使职权。1994年11月,中共浙江省委任命市
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负责人。
1995年1月,台州市党政机构改革。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出发点,按
照政企分开,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转变职能、精兵简政、提高效率,加强政府宏观
管理职能。设政府办公室、计
划与经济委员会、经济体制改
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
会(农业局)、教育委员会、科
学技术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
合作局、公安局、国家安全局、
司法局、民政局、监察局、财政
局(地方税务局)、人事局、劳
动局、建设规划局、交通局、国
图20-1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
内贸易局(粮食局)、林业局、水
利电力局、乡镇企业局、水产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体
育运动委员会、审计局、环境保护局、土管局、物价局、统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外
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医药化学工业管理局、机械电子工业管
理局、轻纺工业管理局、技术监督局。5月,台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产生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1996年1月,分设国内贸易局、粮食局;增设法制
局、国有资产管理局,由政府办公室管理。
2001年8月机构改革,以中共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发展和建立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创建办公高效、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管理体
系。设政府办公室、发展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民族宗教
事务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
资源局、建设规划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贸易与粮食局、对外贸易经
政府 人大 政协 · 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