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39 - 《台州市志》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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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灾异记录





                     台州古代灾异记录以正史和地方志为两大载体,余散见谱牒、诗词、笔记、杂著

                 等,而地方官衙等档册记录无存。境内载入正史的灾异,从公元328年开始,为东晋
                 咸和三年发生在章安的一次暴雷,见《晋书·五行志》。在正史序列中,以《宋史》公

                 元12世纪至13世纪中叶的记录较为密集,此与南宋时期政治文化中心偏安江南有
                 关,其余各史记载相形疏略,包括明、清两朝《实录》。至明代,地方修志之风渐盛,

                 体例亦趋完备,境内有年代相对连续的灾异记录,即赖明以来的方志得以保存。方
                 志记录序列约自公元15世纪初叶始,下与近代水文、气象观测资料相衔接,并列延

                 续至今。
                     南宋陈耆卿《赤城志》40卷,为境内第一部志书,备述台州及所属临海、黄岩、天

                 台、仙居、宁海五县事,但没有汇辑灾异的门类,这也是宋志的一般特点。明、清方

                 志多有祥异、灾异、灾祥、五行、杂记等卷目,用以汇辑历代天象灾异记录。现代方
                 志则设置自然灾害、灾异等章节。记录内容分二大类,为灾害事件和异常现象,以
                 灾害事件占主体。其中旧载“雨冰”、“木冰”、“木介”之类,即今气象观测中的雨淞

                 或雾淞;旧志有所谓“起蛟”、“蜃发"之说,系指山洪暴发,至于涉及蛟或蜃的形态

                 描述,只能从讹传或误识方面加以解读;而旧志有关“龙”的记录,绝大部分属于龙
                 卷风或漏斗云。光绪《玉环厅志》载:“同治间七月,天久晴,忽一龙从半空垂下庙

                 湾河,鳞甲闪闪作金红色。农夫在田力作,见之,俱狂叫。风雨顿作,屋瓦皆飞。时
                 早禾甫登场,田间所积禾稈飘空悠扬,袅若游丝。有东岙人手持一伞,被刮空中,顷

                 刻间落于十余里外之洋根村。”然旧志记录的整理,常需予以甄别,一般越贴近修志
                 年代的记录,其可信性越高;反之,则因辗转传抄等原因,不免产生诸种舛误。万历

               《黄岩县志·纪变》有一段记公元1330~1348年发生大水、干旱、海啸、方国珍起事
                 等,仅43字,而涉及时间、史实的错误竟能列出5条。清代重修《黄岩县志》时,虽然

                 发现前志之误,但未深加考订,反蹈以误改误之辙。又如《宋史》载嘉定二年(1209
                 年)台州风暴潮大灾,雍正《浙江通志》、光绪《台州府志》等将该条记录编作开禧二

                 年(1206)、嘉定元年(1208),均误。后又有汇辑台州历代自然灾害者,兼收并蓄,
                 使这一事件衍变为3年历史记录。

                     台州依山濒海,历来以水、旱、病虫害为普遍之灾,常对社会经济造成明显冲
                                                                                  丛  录    · 1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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