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3 - 台州市路桥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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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编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
记2人。任期内,路桥区委任命常委2人,免去常委3人。
2012年1月11日,中共台州市路桥区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台州市路桥区第五届纪
律检查委员会,共有委员23人,区纪委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9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
记2人。至2015年1月,台州市委任命副书记1人,路桥区委任命常委3人,免去常委3人。
第二节 组织沿革
1994 年 10 月 10 日,台州市委发出〔1994〕2 号文件,建立中共台州市路桥区纪委。1994 年 10
月17日,原黄岩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罗保东来路桥组建了中共台州市路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
台州市路桥区监察局。区纪委、区监察局实行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
职能,对区委全面负责。区监察局属于人民政府序列,接受区人民政府领导。
1995年1月26日,根据路编〔1995〕6号文件,内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执法监察党风廉政建
设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和教育调研室等6个职能室,办公室和教育调研室联合办公;核定人员
编制21名,各室为副科级单位,配主任1名。1995年9月6日,根据路编〔1995〕85号文件,设置机
要打字员岗位 1 个,全民事业编制。2001 年 8 月 8 日,根据路编〔2001〕13 号文件,设立纠风室,不
增编制。2001年8月22日,根据路区委办〔2001〕87号文件,设立路桥区经济发展环境投诉监察中
心,投诉中心主任由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担任。2002年6月27日,根据路区委办〔2002〕98
号文件,内设办公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审理室、宣传教育室、党风廉政执法监察室、纠风室等7
个职能室,并设路桥区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全额拨款事业,正股级);核定机关行政编制21名,事业
编制4名,副科级以上领导职数13名。2006年根据路编〔2006〕5号文件增设效能监察室,人员编
制内部调剂。2009年,中纪委、省纪委下发关于加强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为
贯彻落实该意见精神,根据路编〔2009〕11 号、〔2009〕12 号文件,增设干部室,行政编制由 21 名增
加到32名。2014年1月,根据路编〔2014〕4号文件,增设案件监督管理室。2014年10月,根据中
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对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撤销党风廉政执法
监察室、纠风室、效能监察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信访室,设立信访和申诉复查室;撤销纪
检监察室,设立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调整后,区纪委监察局内设
机构为10个,分别为办公室、干部室、宣传教育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区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
公室)、信访和申诉复查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
室、案件审理室。
第三节 制度建设
2001年,建立经济发展环境投诉监察中心,受理、调处企业、个人投诉。2002年,推行涉农收
费公示制度,公布农民建房、婚姻登记、计划生育等10类49个项目。2004年,建立重点工程派驻
纪检监察员制度。2005年,区本级出台《路桥区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实施办法(试行)》,区级
机关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制定实施方案。2006年,制定《路桥区关于建立健全村级惩治与预防腐
败体系实施意见》,向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程派驻纪检监察员。2007年,将惩治与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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