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5 - 台州市路桥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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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编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区 一 届 人 大 一 次 会 议 1995 年 2 月 28 日至 3 月 3 日在路桥影剧院举行。会议应到代表 162
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人,实到代表162人,列席人员88人。会议主要议程:听取和审议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王挺革关于
路桥区政府工作报告;区计划与经济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徐尚耀关于路桥区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林优良关于路桥区199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区人大
常委会主要负责人罗小通关于路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主要负责
人郭人华关于路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陈光辉关于路桥区人民检察
院工作报告,并就上述各项报告作出决议。选举产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
员;选举王挺革为区人民政府区长,洪道秋、马建明、梁骏、张焕杰为副区长;选举郭人华为区人民
法院院长,选举陈光辉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并报市人民检察院提交市人大常委会批准;选举路
桥区出席台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5名。收到代表提出议案、建议146件,其中经议案审
查委员会审查确定议案6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77件。
一
次
区
议
人
届
会
二
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 1996年3月26~29日在路桥影剧院举行。会议应到代表160人,实到
大
代表160人,列席人员110人。会议主要议程:听取和审议王挺革区长关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洪道秋关于制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
要草案说明的报告;区计划与经济委员会主任徐尚耀关于区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
行情况、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林优良关于区1995年财政决
算和1996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小通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
报告;区人民法院代院长马红骏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光辉关于区人
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就上述各项报告作出决议。选举马红骏为区人民法院院长。收到代表提
出议案、建议、批评、意见 147 件,其中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确定议案 23 件,建议、批评和意见
124件。
区 一 届 人 大 三 次 会 议 1997年3月26~28日在区机关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
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
代表157人,实到代表157人,列席人员121人。会议主要议程:听取和审议谢振书代区长关于区
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计划与经济委员会主任徐尚耀关于区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
行情况、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林优良关于区1996年财政预
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小通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马红骏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光辉关
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就上述各项报告作出决议。选举谢振书为区人民政府区长。收到
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意见100件,其中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确定议案45件,建议、批评和
意见55件。
会
大
次
四
议
区
一
届
人
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 1998年3月18~20日在区机关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
代表156人,实到155人,列席人员137人。会议主要议程:听取和审议谢振书区长关于区人民政
府工作报告;区计划与经济委员会主任徐尚耀关于区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区财政局局长林优良关于区199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
况和1998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小通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
院院长马红骏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光辉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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