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9 - 台州市路桥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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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编 团         体 ■



                    20年来,共评出全国级文明家庭3户,省级文明家庭35户,市级文明家庭184户,区级文明家
                庭29157户。


                                         第七节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1996年,与计生局联合在路南街道开展面向贫困母亲的“幸福工程”试点活动,全区共筹集基

                金142.08万元,扶贫结对176对。1997年,与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出台《路桥区预防和制止家
                庭暴力行为的若干规定》,举行全区妇女禁毒禁赌大行动动员大会暨千人签名仪式。1999年,设

                立路桥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投诉中心,建立由16名妇女干部组成的特邀陪审员队伍。2000
                年,建立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110妇女儿童紧急求助指挥中心、148妇女儿童援助中心、妇

                女儿童伤残鉴定中心等社会化维权机构。2001年,出台《路桥区“十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建
                立执法联络员队伍,在区、镇(街道)设立巾帼法律咨询站。2003年,开展“法进家庭”宣教活动,在
                93家女职工占2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建立妇女维权联络员队伍。2004年,在家庭、企业、服务业开
                展禁毒承诺活动,认真做好涉毒人员帮教工作。广泛开展“母婴健康安全工程”。2005年,健全社

                会化维权工作制度,与区公安分局联合发文,对110妇女儿童救助中心、区镇街道救助联络站的职
                责、受案范围、处置程序等有关事项作了进一步的明确,特别是对家庭暴力等案件处置作了规
                定。2006年,出台《路桥区“十一五”妇儿发展规划》。全面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针对农村

                妇女土地权益问题日益凸显的情况开展专题调研。2007年,加强镇(街道)巾帼维权服务中心、村
                级巾帼维权服务站建设,基本实现每个村(居、社区)都建有妇女维权和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组织。
                开展留守儿童关爱行动,全区共有401位留守儿童、孤儿与代理家长结成对子。全区“平安家庭”
                社区创建面达100%,村居创建面达85%,评出“平安家庭”户数77499户,示范户1576户。2008年,

                建立维权站319个,社区(村居)维权站建设实现全覆盖。成立区妇女权益保障法律顾问团,设立
                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工作站。开展“流动妇女平安之家”创建活动、与震区受灾儿童结对“爱心妈
                妈”招募行动、“同在一片蓝天下”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关爱行动。2009年,开展“十万家庭学法律,

                家庭平安促和谐”实践活动,创建“平安家庭”101467 户,占全区总户数的 74.3%,村居创建率达
                89%;在全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现场会暨浙江省第三轮“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总结表彰会上作
                经验交流发言,古街社区、方林村被指定为大会参观点。2010年,开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健全
                各级妇女维权中心、维权站工作机制。2011年,编制出台《路桥区“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举办“牵手民工子弟‘六一’圆梦行动”。建立20个留守儿童图书室。2012年,启动贫困单亲家庭
                救助行动,与有关部门联合建立 125 万元救助基金,当年向 93 户贫困单亲家庭提供 25 万元救助
                金。启动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活动。2013年,关注未成年人犯罪,开展青少年“心·阳光”工
                程。为53名贫困单亲儿童提供11.4万元救助金。2014年,开展平安家庭创建“网格化管理、代代

                传平安”工作,评出区级“平安家庭”示范户716户。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
                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妇女(家暴)庇护所。区反家暴委员会出台《路桥区反家庭暴力全程
                干预机制》,联合公检法司出台《路桥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分别在横街镇、马院
                村试点建立反家暴工作站、工作点,探索反家暴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化”干预体系。举办“爱心

                点亮梦想”公益行动,为14个贫困励志家庭圆梦;为48位单亲贫困儿童发放救助金13万元;为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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