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0 - 《三门县志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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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志(1989—2013)







                                               第二节 政策措施




                 处罚
                 1991 年,县委、县政府重申对计划生育二胎的干部职工一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三年内不得录用
            的规定,并提出从 1988 年 10 月以来对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回头看。

                 1992 年开始,落实捆绑式责任制,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权。行政村出现计划生育则实行“三停”政策。
            即停批二胎生育指标、停批宅基地、停批山林砍伐一年。
                 2007 年 4 月 25 日,在各级考核中,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2010 年,为有效控制性别比失衡现状,三门县加大“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
            的“两非”查处力度,6 月份专案组奔赴宁波捣毁一个特大“两非”窝点,2011 年,捣毁一个大型“两非”
            窝点,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奖励

                 2003 年 5 月,推行农村独女户父母养老保险。2012 年 8 月,出台对农村独女户父母参加城乡居民社
            会养老保险给予经费补助。
                 2006 年,开始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2007 年,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符合条件的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按每人每年 2400 元标准发放特别扶助金,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病残家庭按每人
            每年 1920 元标准发放特别扶助金。
                 2011 年 8 月,出台三门县“生育关怀”基金管理办法。有可用基金约 103 万元,当年救助 28 人,救
            助资金 5.73 万元。

                 2013 年,开展“社会抚养费阳光征收”活动,出台《三门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行动实施办法》,
            2013 年底,符合独生子女死亡扶助金发放对象共 36 人,发放扶助金 30.9 万元;三级残疾家庭 18 人,发
            放扶助金 6.74 万元。

                 宣传教育

                 1990 年 9 月,三门县提出计划生育工作八条意见。其中一条就是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工作。1991
            年 8 月 8 日,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十条通知,建立一月一次宣传周活动。
                 1992 年下半年开始,把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张贴到每家每户。2007 年,“二台一报”开设专题,制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知识节目。2008 年~ 2012 年,利用组织部门的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宣传人口计生知
            识,扩大宣传面和影响面。
                 2013 年,开展经常性宣传的同时,创新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内涵,拓宽宣传渠道。全县举办大型文
            艺汇演 6 场次,移动政府网发送短信 30000 条,展出宣传图片、图板 120 块,分发宣传资料 30000 份,

            免费发放计生用品(含宣传物资)15000 余份,参加活动会员达 1940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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