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8 - 《三门县志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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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志(1989—2013)











                                        第四章 管理与技术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89 年~ 1999 年,县工业局主管全县国营企业。1999 年 10 月,撤销工业局,建县工业经济委员会,
            县乡镇企业管理局保留“牌子”,县二轻手工业合作联社和县二轻(集团)总公司暂留“牌子”。
                 2001 年 12 月,撤销县工业经济委员会党委,建立县经济贸易局党委。明确县商业局职能(药品监督
            管理职能除外)划归县经济贸易局,人员除部分调入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外,其余均并入县经济贸易局(含
            离退休人员)。原县商业局机构、人员编制由县编委核销。2002 年 5 月 14 日,组建县经济贸易局,对外
            增挂中小企业局、乡镇企业局牌子。2011 年,根据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12
            年 5 月 31 日,县商务局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合署办公,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挂县中小企业局牌子,县商务
            局增挂县招商局牌子,不再保留县经济贸易局(县乡镇企业局)、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县经济和信息
            化局(县商务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调节全县近期国民经济运行、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主管国
            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2012 年 6 月 16 日,原县经济贸易局所属事业单位县工业企业咨询服务中心、县能源监察中心成建

            制划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管理。原县经济贸易局所属事业单位县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调整为县政府管理。
            原县经济贸易局所属事业单位县散装水泥办公室、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成建制划归县商务局管理。乡镇
            企业服务中心接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业务指导。




                                               第二节 管理措施



               “182”工程和“苗子”工程

                 20 世纪 90 年代,县委、县政府实施“182”工程和“苗子”工程,围绕具有现实优势和潜在优势的
            产品,确定一批相关企业,培育小巨人企业,扶持其优先发展,促使其尽快上规模、上水平,并以此为支撑,
            塑造一个相对稳定、具有联合和带动县域工业经济持续发展能力的重点骨干企业群体,重点扶持以机电、

            橡胶、医药化工、工艺品等为主的骨干企业。1999 年 12 月,继续加大骨干企业和梯队骨干企业扶持力度,
            促进产业集聚、产业升级和产业创新,推动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11”工程

                 2001 年,加大扶优扶强力度,决定“十五”期间在原“182”工程和“苗子”工程的基础上,选择一
            批产品科技含量高、有一定生产规模、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良好的工业企业加以重点培育和扶持,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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