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4 - 《三门县志1989-2013》
P. 434
三门县志(1989—2013)
手续 513 户 778 间,并对房屋进行及时放样、验线。2007 年,出具工业及公建项目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
见书 48 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1 份。办理个人建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97 份,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 294 份,批复重大公建和房地产建设项目建设方案 11 个。
2010 年,开始实施《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严格执行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和规划验收制度。完成
建筑工程规划验收项目 13 项,验收总面积 30.63 万平方米,新编规划成果确认 8 项。2011 年,设立规划
审批窗口,审批公建项目 85 个,合计用地面积 110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30 万平方米;个人建房 1500 户
共 2900 间,合计建筑面积 38.4 万平方米。2012 年,累计审查核发选址意见书 103 份,用地面积 269.3
万平方米。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907 份,累计用地面积 150.8 万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993 份,累计用地面积 63.9 万平方米。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一书两证”“一书一证”发放率 100%。
违规处理
1995 年,整治浬浦镇规划工作,补办 310 户 590 间房屋规划审批手续。1996 年,开始执行“一书两证”
管理制度,严格审查和审批详细规划和项目初步设计,规划管理渐趋规范。县城实行规划建设跟踪监督,
对 15 起违章建筑进行拆除纠正。花桥镇按规划管理落实 278 间房屋的拆迁,浬浦镇拆除 8 户违章建筑,
全县补办建房手续 242 户,规范厂房转民宅的审批制度。2001 年,共查处违法建设 30 余起,拆除违章建
筑 15 处,调解建房纠纷 70 余起,对 65 起群众来访都作出及时回复,完成 2 起行政复议的应诉,3 起行
政诉讼案件的参与,均未败诉。2002 年,共受理违法建设案件 107 件,对其中 87 件予以立案,拆除违章
建筑面积 2.35 万平方米,责令补办手续 0.8 万平方米。2012 年,落实执法巡查制度,建立举报监督网络,
受理群众举报及巡逻查处违法违章案件 130 起,其中立案查处 56 件,违章建筑面积 1.5 万平方米,其中
强制拆除违章建筑 25 户 4500 平方米。
规划宣传
1990 年,在全县各地张贴标语墙报 1300 多条(幅),出动宣传车 20 余辆次,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
工具进行规划宣传。1992 年,举办规划管理培训班二期,组织到外地学习 30 余次。2001 年,编印《城
市规划法》《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单行本 5000 册,统一发放到各乡镇。2005 年,建成规划展览馆。
2010 年~ 2013 年,通过电视、广播、政府网站和规划公示栏等方式,适时公布规划编制成果,公示审批
的建设项目和新的法律法规。开展城乡规划条例宣传月、组织条例培训等活动,提高规划管理的科学性。
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