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01 - 《三门县志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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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编 中国共产党











                                 第十二章 机构改革与编制









                                             第一节 机构与规定



                 工作机构

                 1984 年 5 月,成立三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简称编办),下设办公室。2000 年 8 月,为常设办事机构,
            挂靠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2011 年 7 月,编办独立设置,列县委机构序列。内设综合科、机构编制科、
            监督检查科。下属事业单位:三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参公)。原为三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
            成立于 1994 年 10 月,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县劳动人事局。2002 年 3 月,更名为三门县事业单位
            登记管理办公室。2005 年 1 月,更名为三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2009 年 3 月,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011 年 7 月,隶属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相关规定
                 2001 年 12 月,印发《关于县级机关党政机构设置》的通知。2006 年 12 月,出台《三门县乡镇机构
            改革方案》。2007 年 8 月,印发《三门县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2012 年 4 月,印发《三

            门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2012 年 11 月,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
            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对行政编制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事业编制增长、
            领导职数,严格限制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2013 年 6 月,印发《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机构编制实名
            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




                                       第二节 县级机构改革与编制




                 党政机构改革
                 1989 年,县委工作机构 10 个,县政府组成部门 31 个,县政府直属机构 7 个。1996 年,县级党政机
            构改革,调整后,县委工作机构 5 个,县政府工作机构 26 个。1998 年,县级部门进行职能配置、内设机

            构和人员方案编制工作,即“三定”。2001 年,深化县级党政机构改革,调整后,县委工作机构 6 个,其
            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县委、县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与农
            业局合署办公,县委办公室挂县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保密局)、信访局牌子。组织部挂机关工作委员会牌子。
            统战部挂台湾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部门管理机构 1 个为县委老干部局,由县委
            组织部管理。县政府工作部门 22 个。2012 年,政府机构改革,新增部门 5 个,撤销部门 5 个,调整后县
            政府组成部门为 26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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