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5 - 《三门县志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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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编 人民政府
第二节 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
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第九届人民政府(1989 年 1 月~ 1990 年 5 月) 组成部门有 31 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计划经济委
员会、工业局、科学技术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劳动人事局、物价局、交通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乡镇企业管理局、商业局、粮食局、财政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局、林业特产局、水利电力局、
教育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体育运动委员会、卫生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水产局、审计局、
统计局、土地管理局、监察局、农村经济委员会。
第十届人民政府(1990 年 5 月~ 1993 年 4 月) 组成部门未经变动,为 31 个。
第十一届人民政府(1993 年 4 月~ 1998 年 3 月) 组成部门开始为 31 个,届中合并 2 个,转为县直
属单位 3 个,至届末为 26 个。
1994 年 9 月,县财政税务局分设为县财政局(为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县国家税务局(为省直管单
位)、县地方税务局(为省直管单位),三局仍合署办公。
1997 年 8 月,县国家税务局单独办公。同年 12 月,农村经济委员会与农业局合并,对外称农村经济
委员会(农业局)。
1998 年 1 月,县党政机构改革,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调整为 26 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计划与经
济委员会(工业局)、科学技术委员会、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国有资产管理局)、人事劳动局、民政局、
公安局、司法局、监察局、审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土地管理局、建设局(环境保护局)、统计局、交
通局、粮食局、乡镇企业局、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农业局)、林业特产局、水利水电局、水产局、文化局、
教育委员会、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物价局。变更名称的有:工业局并入计划经济委员会,改称计划
与经济委员会(工业局);劳动人事局改称人事劳动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改称建设局(环境保护局);
乡镇企业管理局改称乡镇企业局;农村经济委员会(农业局)改称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农业局);教育
局改称教育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改称体育事业发展局,由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转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正
科级事业单位;广播电视局,由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转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商业局由县人
民政府组成部门转为县人民政府直属单位。
第十二届人民政府(1998 年 3 月~ 2003 年 3 月) 组成部门开始为 26 个,届中变动较多,至届末
为 24 个。
1999 年 11 月,县乡镇企业局、县二轻工业局(县二轻工业局为县直属单位)、县工业局组建为县工
业经济委员会。12 月,撤销县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分设为县建设局、县环境保护局。2000 年 8 月,
撤建设局,建县建设委员会(建设局),设城乡规划局。撤城市管理办公室,设县城市管理局,归属县建
设委员会(建设局)。至 2001 年 11 月,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仍为 26 个。
2001 年 12 月,县级机构改革,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调整为 24 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计划局(不
再保留县计划与经济委员会。不再保留物价局,其职能并入县发展计划局对外挂物价局牌子。保留粮食局,
与县发展计划局合署办公。不再保留县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其职能并入县发展计划局,人员并入对外
贸易经济合作局。县人民政府授予原计划与经济委员会的海洋管理职能划入县海洋与渔业局)、经济贸易
局(不再保留乡镇企业局,职能并入经济贸易局,对外挂县中小企业局(乡镇企业局)牌子。原工业局
承担的药品生产行业管理职能,原人事劳动局承担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业安全监察、矿山安全监察
职能划入经济贸易局。撤销商业局,除县人民政府授予的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外,其余职能并入经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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