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41 - 《三门县志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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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编 人民政府
第二章 施政纪要
第一节 政务运行
地方政府政务内容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建设。政务运行过程有制订中长期发展规
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会议、印发公文、督查和奖惩等基础环节。
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
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长期规划纲要) 1989 年~ 2013 年,县人民政府先后编制经济社会发展五
年规划(长期规划纲要)5 个,实施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长期规划纲要)6 个。1989 年~ 1990 年,
县人民政府实施由 1987 年 6 月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批准的《三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
展第七个五年计划》。此后,于 1991 年编制《三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八个五年计划》、1996 年编制
《三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 2010 年远景目标纲要》、2001 年编制《三门县国民经济与社
会发展“十五”计划和 2010 年长期规划纲要》、2006 年编制《三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
规划纲要》、2011 年编制《三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并分别于当年 3 月由县
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实施。
政府工作报告 县人民政府每年度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报告上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
展计划执行情况和当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当年度财政预算草
案,经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执行。闭会期间,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会议
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 由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由县长召集和主持,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县人民政府直属各单位、在三
门省市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邀请县委及其有关部门、县人大常委会与县政协及其各委办、县
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担任过县处级实职的部分离退休老同志
列席会议。会议主要传达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重要指示、决
定和会议精神;讨论决定县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部署县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通报有关全县工作
的重要情况。
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 1998 年 3 月增设。由县长、副县长组成。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
可随时召开,由县长召集和主持。县发改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督查室、法制办六个单位为常
设单位列席。根据议题需要,安排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领导邀请列席。
会议主要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的指示、决定以及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讨
论决定县人民政府工作的重大事项,研究决定报请上级政府和县委审定的重要事项,讨论提请县人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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