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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编 经济管理 · 653 ·
果向区政府汇报后,得到了有关领导的一致称赞,有关领导说“审计为区政府割去了一个毒
瘤,为社会稳定和节约政府资金作出了贡献”;2008年,岩泉街道办事处330国道至余岭村康
庄工程,送审金额446.48万元,审定金额324.37万元,净核减额122.11万元;2009年,城发
公司碧湖镇文一路道路送审金额1019.71万元,审定金额922.32万元,净核减额97.39万元。
水东小学围墙、球场、道路、室外基建项目,送审金额 459.38 万元,审定金额 283.04 万元,净
核减额176.34万元。通过对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投资审计调查,降低了
工程投资成本并规范了莲都区基本投资秩序。
2002—2010年莲都区审计局基建审计中心基本建设工程造价审计成果一览
表16-3-1
审计年份(年) 项目个数(个) 送审金额(万元) 审定金额(万元) 净核减额(万元)
2002 6 2825.69 2644.70 180.99
2003 3 644.40 603.96 40.44
2004 14 3029.24 2810.80 218.44
2005 25 4273.52 3959.94 313.58
2006 29 8393.22 7325.79 1067.43
2007 21 7524.12 7145.88 378.24
2008 90 12317.28 11356.94 953.45
2009 105 12134.74 10863.46 1264.27
2010 75 11011 10007 1004
第三节 内部审计
1988年,丽水市(县级)第一批建立内审机构的单位是:经委、二轻局、建委、商业局、供销
社、粮食局、物资局、林业局、教委等9个系统。而后,工商银行市支行、农业银行市支行也建
立了内部审计稽核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审计稽核人员。未专设内审机构的主管部门和企
业,根据经济监督需要,临时组成审计小组,进行内部审计工作。
1991年底,已组建了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10个,其中有9个是专职机构;已配备了内
审人员48名,其中有11名专职从事审计工作。大部分主管部门内审机构能在政府规定的期
限内完成任务,1991年共审计40个单位,使企业能顺利进行经济兑现等工作。经委审计室、
供销社审计科等内审机构在加强监督,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供销社审计科
还被评为全省先进内审机构,受到省审计局表彰。
至 2010 年,莲都区在以下 9 个单位设立了内审机构:区供电局、区水利局、区公安分局、
区卫生局、区农业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农村合作银行、区供销合作社。9家内审
机构共配有34名内审人员。莲都区各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以金融系统为较正常,专业银行
的稽核审计机构对下属营业部(所)能进行经常性的审计稽核工作。2008年,内审机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