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4 - 青田县志(198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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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2007)
第三章 主要工作
第一节 政治协商
1988~2007年,县政协认真履行政治协商职能,逐步形成 “全委会整体协商,常委会专题协商
和主席会议重点协商,专委会对口协商”的政治协商格局,先后就组团城市建设、滩坑电站移民工
作、国石评选等课题及《青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青田县生态县建设
规划》等与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做到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
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2004年、2005年中共青田县委先后出台了《中共青田县委关于加强和改善
党的领导,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的意见》、《中共青田县委关于进一
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不断推进政协工作的制度
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第二节 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一项主要职能。县政协对旧城拆迁改造、整顿交通秩序、改善经济发展
环境、减轻农民负担和城市管理、移民征地安置以及企业改制等重大问题,开展民主监督。 1998年,
县政协围绕政务、财务“两公开”工作,组织30多位委员开展视察活动,经过两个多月的实地检查,
就“两公开”的成效和存在问题以及如何改进,向县委、县政府作书面反映。
1999年、2001年,对城
市、村镇建设开展视察评
议,针对规划编制、土地利
用、设施配套及项目监督、
依法行政等存在的问题提
出改正意见。
常委会还先后对县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
局、司法局、交通局、农业
局、旅游局、经贸局、卫生
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政
府部门的工作进行民主评
图3-4-5 县政协委员视察金温铁路石门洞过境桥(1996) 议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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